阅读理解是否需要“标准答案”曾经引发热议,今年两会上再次被关注。据未来网报道,全国政协常委、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振春在调研中发现,语文阅读题过于强调标准答案的评判方式在不少学生、家长中争议较大。(3月5日澎湃新闻)

2017年浙江高考语文题选取了作家巩高峰的短篇小说《一种美味》。文章的写作背景是物质匮乏的年代,描写了主人公六岁时,一家人第一次喝鱼汤的记忆。作者在文末描述称,从锅里跳出来的鱼“眼里还闪着一丝诡异的光”,而其中一道题目,正是要求考生评析这个结尾。事后,该文作者被网友追问答案时,以一句“标准答案没出来,我怎么知道我想表达什么”的回应被媒体称为“高考阅读打败原作者”。今年1月,一则题为“苏州高二语文统考阅读理解把原作者打败,20分只得6分”的报道再引讨论。

其实语文阅读题不可能有“标准答案”。一是文学作品具有多义性、丰富性和模糊性;二是人的思想受经验、知识、心情、环境、时间等影响,看问题的角度、对问题的理解、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尽相同,“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三是“考纲”对文学类文本阅读提出的要求是,考生能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发掘作品的意蕴、民族心理和人文精神,探讨作者的创作背景和创作意图,对作品进行个性化阅读和有创意的解读。

我们长期习惯于在课堂上把“教参”之类视为惟一正确的“标准答案”,把原本多面、复杂的人物硬归到平面、单一的模式中去,扭曲了丰富多彩的生活,禁锢了学生思维,扼杀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学记》中指出,君子之教,要“开而弗达”。意思是说,有学问的人教育学生,要启发他独立思考而不把一切现成的答案交给他。也就是说,教师应善于点燃学生思维的火花,使他们敢疑、会疑;要给学生提供发表独立见解的机会,特别要鼓励学生敢于向书本、向老师、向名家说“不”。

语文阅读之类的主观题只有一个标准答案的评判方式违背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规律,出题人的“标准答案”也只能代表少数人的观点;多答案、多标准、更加科学的答案设计才能倡导学生发表独特见解,调动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这就要求答案设计既要规范,又要有弹性,不能把答案搞得很死板,很单一,不要用出题人的思维去禁锢学生不同的思维。

文/黄启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