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要的日子里,有这么一些人我们不能忘记!

今天是9月30日,

每个中国人都该铭记的日子——

烈士纪念日

......

烈士纪念日

是指纪念本国英雄的法定纪念日

2014年8月31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

通过了《关于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设立

烈士纪念日的决定

以法律形式规定将9月30日设立为

中国烈士纪念日

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今天

梅州各界代表也来到梅县革命烈士纪念碑

前深情缅怀烈士丰功伟绩

在梅州公安的队伍里

也有这么一群人

为守卫梅州万家平安

他们不畏危难

毅然负重前行

有人倒在了与

犯罪分子斗争的血泊中

也有人倒在了为保障人民财产的烈火中

他们用鲜血诠释了新时代人民警察精神

他们用信念铸成了新时代的忠诚警魂

这些为人民牺牲的人民警察英烈

值得我们永远缅怀与铭记

叶发耀

       叶发耀,1932年8月出生。广东梅县松南区南上乡桑梓前村人。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1952年4月任村民兵队长,1953年3月任公安民警,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1月调梅县公安局松口派出所任民警。1959年9月4日晚上10时10分,梅县松口港务所机修车间油库,因韩运04号机船工人曾某某违反安全规定,手提煤油灯到油库领取汽油,不慎引起火灾。叶发耀闻讯,立即奔赴现场,组织群众灭火,经过10多分钟的英勇奋战,将大火扑灭,为了查清起火原因,叶发耀随即进行现场调查,当发现受烧后的油桶发热,有爆炸危险时,立即动员群众迅速撤离。然而就在瞬间,受热的油桶因气体膨胀而爆炸,叶发耀被大火吞没,献出了年轻的生命,时年27岁。叶发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张炼

张炼,男,1965年12月出生,生前为五华县公安局岐岭派出所民警。1989年5月31日在追捕重大盗窃案犯时,被巨浪卷入漩涡壮烈牺牲,年仅24岁。

1989年5月30日,按照该局部署,岐岭派出所配合双头派出所追捕王化村重大盗窃案团伙案犯,张炼得知这个重大任务后,把个人准备结婚的大事搁在一边,带病主动请战。

是日,他和战友们冒雨赶到王化村,下午4时,发现2名嫌疑犯在该村三多齐理发店里,他们先将门口的一名案犯抓获,另一名嫌疑人钟某做贼心虚,趁民警行动之机,慌忙夺门而出,沿五华河逃走,张炼和其它民警拔腿追赶,钟某自持水性好,跳入百米多宽的五华河逃跑。

眼见嫌疑犯顺水下逃,快要游到对岸逃走,张炼奋不顾身跳入涛涛江水中,奋力追赶。当时因几天连降暴雨,山洪暴发,江水暴涨,张炼全然不顾个人安危,追赶约500米,就要抓住嫌疑人时,突然一个巨浪打来,张炼被卷入漩涡,不幸壮烈牺牲。张炼被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李东辉

 李东辉,男, 1973年4月出生,1991年应征入伍,1995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三级警司,生前系五华县公安局锡坑派出所民警。2001年10月8日,李东辉在追捕绑架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时,与犯罪嫌疑人英勇搏斗,因天黑不幸被犯罪嫌疑人推下10米高的楼棚,壮烈牺牲,年仅28岁。

2001年10月8日下午2时,五华县安流镇人古某在锡坑镇盗窃摩托车时,被魏某等人发现,魏某等人没有把古某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而是将古某胁持,向其亲属勒索8万元赎金,派出所安排熟悉情况的李东辉和另一名干警会同刑警大队侦破此案。

经侦查,在县城沿江路将魏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得知人质被劫持在县城新变压器厂房内,有3人看押,当晚11时,李东辉与战友在县城新变压器厂房内,该楼高17米,一片漆黑,李东辉一马当先追捕犯罪嫌疑人,在一个吊车井口,揪住一名歹徒,被其反推过来,搏斗过程中,李东辉不幸从10.5米高的井口掉下,造成头部大面积创伤、颅脑挫裂、右腿骨折,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10月9日凌晨1时牺牲。李东辉牺牲后,2002年2月被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2001年11月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刘国华

刘国华,男,1971年11月出生,1996年9月参加工作,三级警督,生前为平远县公安局中行派出所副所长。2008年4月刘国华为掩护群众,以身抵挡,不幸被柴刀砍中头、颈部,当场壮烈牺牲,年仅37岁。

2008年4月22日,正在派出所整理户口分户材料的平远县公安局中行派出所副所长刘国华,接到良畲村民张佛荣报警:称他被邻居张捷发殴打致伤。接警后,刘国华和民警余春兴骑上摩托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刘国华和张佛荣先行来到张捷发家。当时正在厨房劈柴的张捷发见到张佛荣领着民警过来,顿时火冒三丈,恶狠狠地骂了起来,并挥舞柴刀向张佛荣砍来,张佛荣吓呆了。万分危急之中,刘国华一把将张佛荣推开,柴刀砍在了刘国华手臂上,鲜血直流。面对身材粗壮而且凶残的张捷发,刘国华毫无惧色,继续与之搏斗,直至倒在血泊之中。

当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制服瞪着血红的双眼,挥舞着柴刀叫嚣着“来一个砍一个”的张捷发时,年仅37岁,身中十三刀的刘国华已壮烈牺牲。2008年9月被追认为“烈士”。

杜续伟

      杜续伟,男,原广东省梅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大埔大队战士。1981年11月出生,2000年12月入伍,河南兰考人,中共党员。入伍以来,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荣获总队优秀士官、优秀班长和岗位练兵先进个人,一次被评为支队优秀共产党员,三次荣获支队嘉奖。

       2007年4月25日19时19分,杜续伟和战友在接到出警任务后蹬上消防车奔赴火场。在即将到达火场之际,由于对面驶出来的大货车强光影响,杜续伟乘坐的消防车重重地撞在停在正前方的另一部消防车尾。瞬间内,杜续伟迅速推开同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新兵李启帆,李启帆得救了,但杜续伟因头部受到严重撞击当即昏迷,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英勇牺牲。2008年7月被公安部政治部批准为革命烈士。

一个名字

就是一盏灯

照亮了梅州的大地

一个名字

就是一座桥

挺起了平安梅州的铮铮脊梁

今天是第五个烈士纪念日

在国庆节的前一天

让我们致敬梅州公安英烈

继续砥砺前行

梅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

由警察公共关系科出品

 — — — — — — — — — —

编    辑:邓兴卓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