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實名曝光!海寧近期查獲“醉貓”,酒精含量最高竟有……

近期,海寧警方查獲涉嫌醉駕交通違法曝光

2018年09月09日23時42分,郭震駕駛車牌號碼爲浙FR150D小型汽車行經海寧市海洲街道,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111mg/100ml。

2018年09月09日23時30分,晁志濤駕駛車牌號碼爲魯RN8857小型汽車行經海寧市鹽倉開發區,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102mg/100ml。

2018年09月11日00時25分,沈建國駕駛車牌號碼爲浙FF5748小型轎車行經海寧市海洲街道,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98mg/100ml。

2018年09月11日19時21分,李玉祥駕駛車牌號碼爲浙FC5V81普通二輪摩托車行經海寧市斜橋鎮,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130mg/100ml。

201809112331,林曉建駕駛車牌號碼爲浙CGG612小型普通客車,行經海寧市海洲街道,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86mg/100ml。

2018年09月11日22時32分,馮仰龍駕駛車牌號碼爲浙B96CN7小型轎車,行經海寧尖山新區,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 192mg/100ml。

2018年09月12日20時09分,周詩祥駕駛車牌號碼爲浙FA500A普通二輪摩托車行經海寧市由拳路,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81mg/100ml。

201809140011,瞿學琴駕駛車牌號碼爲浙FX792Q小型汽車行經海寧市洛隆路,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91mg/100ml。

2018年09月14日20時18分,劉顯紅駕駛皖KE2100號小型麪包車行經海寧市丁橋鎮,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 108mg/100ml。

201809160010分,張中良駕駛臨時行駛車號牌爲浙F78682小型普通客車,行經海寧市海洲街道,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133mg/100ml。

2018年09月18日01時10分,鄧龍飛駕駛車牌號碼爲浙F860S1小型汽車行經海寧市長安鎮, 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117mg/100ml。

2018年09月18日19時20分,楊家玉駕駛車牌號碼爲浙F010CE小型汽車行經海寧市許村鎮,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121mg/100ml。

2018年09月21日19時20分,馬德良駕駛車牌號碼爲浙FS771S小型汽車行經塘許線海寧市許村鎮,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175mg/100ml。

2018年09月23日20時48分,王義駕駛車牌號碼爲浙FC0N75普通二輪摩托車行經海寧市洛隆路, 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88mg/100ml。

2018年09月23日19時42分,費明根駕駛車牌號碼爲浙FFN723普通二輪摩托車行經海寧市鹽官鎮,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 108mg/100ml。

2018年09月24日00時37分,陳靖濤駕駛車牌號碼爲浙F967MF小型汽車行經馬橋街道,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145mg/100ml。

2018年09月25日00時30分,蔡建敏駕駛車牌號碼爲粵BKF103小型汽車行經海寧市區硤石街道,因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爲172mg/100ml。

提醒:

國慶期間,海寧警方嚴查酒駕不鬆懈!每晚都將組織警力在不同時間段、不同路段設卡嚴查!

儘管公安交警部門打擊酒駕違法行爲的力度始終未減,但還是有人把生命安全當兒戲,屢屢觸碰紅線。其中緣由,不外乎酒駕者僥倖心理作祟,認爲自己酒駕不會出現事故,認爲自己不會被查到。

僥倖心理要不得,當你端起酒杯後又想握起方向盤時,不妨算一算酒駕的“三本賬”,看一看酒駕僥倖心理的代價有多大?

先算一算“時間賬”

按照法律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被處罰後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將處10日以下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於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駕的處罰就更加嚴厲了,營運車司機因醉駕判刑後,即使重新考到駕照,也終生不得再從事營運機動車駕駛工作。喝酒後開不開車,不過是一個幾秒鐘的決定,這個賬倘若算不清,代價可能會導致你失去一些時日的自由,也可能導致你一生不能開車。

再算一算“經濟賬”

按照法律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5000元罰款。也許在很多人看來,這幾千元的罰款算不上什麼,實際上在這之外,還有許多成本得加上,比如想開公司,可能會因爲有犯罪記錄而領不了營業執照,因爲醉駕判刑而被用人單位辭退,無法獲得經濟補償等。酒後若選擇代駕、公交車、出租車出行,成本最多百十來元,與酒後駕駛相比,經濟成本孰多孰少,一目瞭然。

最後算一算“事業賬”

酒駕是違法行爲,違法必定會給事業帶來影響,讓事業處處受限、受損。它除了讓營運車司機終生不得再從事營運機動車駕駛工作,讓開公司的人可能領不了營業執照,如果要辦理移民簽證或留學簽證,簽證也可能會被拒絕,對於國家幹部、公務員、黨員羣體來說,要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如此代價,實在不值。

來源:海寧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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