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一男子出狱不久又一次犯案,再次被逮捕,看看发生什么事?
原标题:梧州一男子出狱不久又一次犯案,再次被逮捕,看看发生什么事?
9月25日,梧州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批准逮捕。
案件是发生在2015年4月份,苍梧县京南镇失主向苍梧县公安局京南派出所报警称,其放在房间内的液晶电视机、电脑、洗衣机等物品被盗了。
接报后,经过民警走访摸排侦查,并成功锁定有重大作案嫌疑人何某,随后在何某家起获液晶电视机等大部分赃物。
由于嫌疑人作案后一直潜逃,但民警仍不放弃,锲而不舍,一直在追踪。
2018年9月12日晚,京南派出所在侦查中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何某在京南出现,为不打草惊蛇,于是陈武雄所长立即制定抓捕方案,并于次日9月13日凌晨6时许,在何某住处将其抓捕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何某(男,29岁,苍梧县京南镇京南村人,曾于2012年12月12日因故意意毁坏财物罪被苍梧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对其2015年4月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何某的言行,让我想起了此前南宁的一个“网红”小偷周某。周某因屡次偷窃进看守所,被警方抓获后,面对记者采访”语出惊人“,让人哭笑不得。
周某的雷人语录↓↓
肯定要偷啊,不偷没有钱用。打工的话也不能打一辈子,做生意又不会做,就是偷这种东西才能维持生活。
进看守所就像回家一样,我大年三十晚上都不回去,就平时家里面出事,我回去看看。
在家里面一个人很无聊,没有朋友,也没有女朋友。进到看守所里各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超喜欢在里面。
我超喜欢在里面的,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
为了避免入室盗窃案件的发生和居民家庭的财产损失,温馨提醒广大居民务必提高安全防盗意识,切实做好自我防盗措施。
1、夜间睡觉或平时出门时,要关闭临近落水管的窗子,反锁房门
2、没有防盗设施的居民家庭尽量不要开窗入睡。
3、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
4、夜间睡觉前,不要将手提包、笔记本电脑、手机等高档物品放置在客厅或临近窗口的位置。
5、晚上外出或临睡前,在卫生间或小房间开一盏小节能灯。
6、可在厨房或卫生间门上安装外插销,临睡前插好插销,即便窃贼从窗入室也无法拉开厨房或卫生间门,阻断其进入其他房间的通道。
▍图文综合编辑:梧州一缕阳光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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