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役」指的是監獄犯人從事的勞動,而在日本「勞役場留置」則是讓那些罪不至入監,但手頭上沒錢繳納罰金或罰鍰的犯罪者入監工作還債的制度。日本一位記者就故意製造酒駕,親身體驗在監獄工作的感覺。據他的計算,在獄中還債的生活其實很好賺!

日本社會記者森史之助所着的《到監獄做勞役!》深入瞭解在監獄工作的情形,這名前記者特地喝酒後躺在自家車上,讓警察發現他酒後駕車。到法院報到後再宣稱自己沒錢繳罰金,順利申請「勞役場留置」到監獄工作。

○日薪5000日幣,還有周休二日

在日本監獄裏工作,除了作息跟一般入獄服刑的犯人一樣,差別只有每天在工廠工作的所得是用來「扣罰金」的。而每天工作8個小時,可以抵銷日幣5000元的罰款。比不上日本最低薪資,但也不算太差。更何況每天供應三餐,固定週休兩天不用工作,也會計算給薪。

○工作內容是無聊的手工

每天在勞役工廠的8小時裏,犯人就是永無止境的將繩子穿進紙袋內側,並細心打結讓提繩不會鬆脫。每天要穿好800個紙袋,扣掉些微休息時間,平均每分鐘要穿上2個紙袋。做熟了並不會有任何困難,但不斷重複的手工作業其實是非常無趣沉悶的。

除了紙工作業,還有簡單的金工、木工、裁縫作業。若是一般服刑的犯人,還能接受獄方的職業訓練,一方面能創造服刑人的生產力,一方面也讓服滿刑期的出獄者有個建立新生活的機會。

▼日本監獄伙食相當不錯,圖一爲節慶特別料理,圖二爲普通正餐。

○在監獄工作償還罰款,上限是兩年

森史之助所犯下的酒後駕駛罰金是25萬日幣,他在獄中工作了50天期滿離開。但在獄中逗留的時間也有限制,上限是兩年。相當於日幣365萬元,也是一筆驚人的數字呢。

比起日本社會新鮮人的薪資,在獄中打工可說是條件不錯,因爲在外頭起薪也才20萬日幣出頭,扣掉租房與水電、伙食費,說不定實收「薪資」比在監獄工作還差,人身自由則是無價。

臺灣司法裁判系統裏也有「易服勞役」用來替代易科罰金,當受當受刑人聲請易科罰金,卻沒有在判決確定

後2個月內繳納完畢,且受刑人已經沒有財產繳納時,強制讓受刑人入獄提供無酬勞的勞動服務,以人民幣200元或400元或600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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