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7年11月,“尚和國際”項目債權人會議作出決議,委託具有階段性擔保資質的三明明房房地產服務有限公司作爲銷售中介機構進行變賣,由建寧法院設立銷售款監管賬戶,變賣一套即解除一套的查封措施,銷售款全部進入監管賬戶,銷售佣金從銷售款中先行支付,有效避免因其怠於處置查封財產導致輪候查封案件陷入執行僵局。\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在綜合考量變賣和司法拍賣的自身特點,並經過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後,2015年3月,建寧法院和縣委縣政府協調後,專門成立建寧縣“尚和國際”專項協調領導小組,決定以引入第三方對該樓盤承建、續建、復工並銷售的方式盤活“爛尾樓”,儘可能實現各方利益最大化。

"\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23日訊 \u003C\u002Fstrong\u003E7月19日,建寧縣“尚和國際”小區熱鬧非凡,已入住的羣衆納涼聊天,好不自在。然而六年前,該房地產項目因資金鍊斷裂而停建,購房者、農民工多次上訪,矛盾重重。\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曾經的“爛尾樓”如何能涅重生?甚至出現一房難求的狀況?這樣的變化來自建寧法院的善執惠商理念,在黨委政府的支持下,法院敢於擔當,主動作爲,協調引進第三方代建,成立項目資金監管賬戶,推動原本爛尾的項目復工建設,使廣大購房戶的權利得以維護,債權人的債權得以保障,取得多方共贏的效果。\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資金斷裂 矛盾愈演愈烈\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2年,福建尚和置業有限公司通過土地出讓的方式競得位於建寧縣濉溪鎮河東村王家103畝的1號地塊。開盤之初,因爲樓盤位置優越、規劃合理、靠近學區成爲了很多建寧羣衆的購房首選,一期301套商品房銷售一空。新婚燕爾的林女士就是購房者之一,打算將其作爲孩子的學區房。\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但是,林女士怎麼也沒有想到,六年多過去了,孩子已經到了上學的年紀,房子卻遲遲未交付。原來,開發商缺乏宏觀掌控,在房地產“繁榮”時大量進行民間借貸、多頭抵押擔保等方式融資,因一時的資金鍊斷裂,導致旗下整個項目於2013年11月全部停工。\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樓盤停工購房者不滿、債權人聞訊上門要債、工人工資無法按時發出……尚和公司負責人在壓力下跑路,留下了雜草叢生的工地。\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4年,起訴狀紛至沓來。經過梳理,以該公司爲被告的各類訴訟糾紛達236件,標的額達4.5億餘元。糾紛類型涉及農民工勞動報酬、建設工程款、民間借貸、商品房預售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等。福州中院、三明中院、永泰法院、將樂法院、建寧法院先後輪候查封其名下土地及房產……\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與此同時,大量已繳納首付款的購房戶和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方及農民工心急如焚,矛盾愈演愈烈……面對如此棘手的案件,如何才能維護多方權益,使矛盾糾紛平穩落地得以解決?考驗着法院的擔當、法官的智慧。\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陷入困境 重整轉危爲機\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7年底,經省高院組織協調,決定由建寧法院對“尚和國際”項目所涉執行案件及財產統一處置。\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按照正常執行程序,查封、拍賣、變現,以拍賣的土地款、項目款償還債權。這對於法院而言是最省事的辦法。“但是看似簡單處理了問題,卻是按下葫蘆浮起瓢,新的問題就會湧現。”建寧法院執行局法官包東明說。\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一是普通債權清償率低,一旦司法拍賣成交,拍賣款在扣除稅費後還要優先清償抵押債權,普通申請人所剩無幾。另一方面如果後期無人“接盤”,業主交房日子將遙遙無期。而根據《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充分發揮執行職能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的八項舉措》,結合當前當地房地產市場環境來看,法官們爲債權人“算了一筆賬”,認爲通過變賣的方式對樓盤房屋進行處置,以產生更大的效益,在實現債權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時也保障了民營企業發展。\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在綜合考量變賣和司法拍賣的自身特點,並經過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後,2015年3月,建寧法院和縣委縣政府協調後,專門成立建寧縣“尚和國際”專項協調領導小組,決定以引入第三方對該樓盤承建、續建、復工並銷售的方式盤活“爛尾樓”,儘可能實現各方利益最大化。\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7年11月,“尚和國際”項目債權人會議作出決議,委託具有階段性擔保資質的三明明房房地產服務有限公司作爲銷售中介機構進行變賣,由建寧法院設立銷售款監管賬戶,變賣一套即解除一套的查封措施,銷售款全部進入監管賬戶,銷售佣金從銷售款中先行支付,有效避免因其怠於處置查封財產導致輪候查封案件陷入執行僵局。\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妥善處置 項目涅重生\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爲妥善處置相關訴訟糾紛,建寧法院還成立“尚和國際”項目處置團隊,對前期涉及項目的案件逐一審查處置,嚴禁公司新增商品房預售。對於已繳納首付款的購房戶,按照物權登記情況,釐清房屋權屬關係。\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這個案件錯綜複雜,案件執行一度難以開展。我們遇到最經常的事情,就是絡繹不絕的執行申請人,拍着桌子發泄憤怒。”包東明感慨萬分。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始終注重向當事人釋明法律關係,促成各債權人與被執行人之間達成執行和解,從源頭化解矛盾糾紛。\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8年8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一致同意,建寧法院制定出第一期工程執行款分配方案,依法明確了優先債權與普通債權順序,成功解決了實現債權費用、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償付順序以及歷史遺留的欠繳稅費等一系列問題。瀕臨“爛尾”的樓盤漸入佳境,步入“建設—銷售—還款”的良性循環。\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某施工工程隊隊長老陳依然記得,2018年8月29日那天從建寧法院法官手裏接過工程款的情形。“開發商當時就是一句沒錢,叫我們找政府。感謝政府,感謝法院,終於可以償還材料款,也能給工人發工資了。”\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記者瞭解到,目前“尚和國際”項目一期全部竣工通過驗收,廣大購房者搬入期盼已久的新家。一期工程銷售款已支付實現債權費用1500餘萬元,工人工資及工程款9600餘萬元,各類稅費3000餘萬元。同時,二期工程已復工建設,相關工程施工及資產處置工作正在有序進行,“爛尾樓”真的變成了“黃金樓”!\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該案的成功執行,是建寧法院主動服務大局、護航金融發展的一個縮影。建寧縣副縣長連雲進表示,面對複雜棘手的爛尾樓項目,法院積極協調引入第三方施工單位墊資復工建設,創新成立項目資金監管賬戶,爲各地法院妥善處置爛尾樓項目提供了有益探索和可複製、可推廣的成功經驗,實現了金融風險有效化解、農民工工資得以兌現、債權人利益有效保護、購房業主安居樂業、民營企業重現生機的完美共贏。\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本報記者 吳國錦)\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675867799224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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