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問解放軍如何應對香港形勢,吳謙:看《駐軍法》第三章第14條

[環球時報-環球網報道記者郭媛丹]24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發佈會,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在被問及解放軍應對香港目前形勢發展時回應稱,"在駐軍法的第三章第十四條有明確規定。"

發佈會上,有香港記者就近日來香港形勢提問,表示面對"港獨"勢力抬頭,國防部會如何處理。吳謙對此表示,近段時間以來,我們密切關注香港形勢的發展,特別是在21日發生了示威遊行及暴力事件,以及激進分子衝擊中聯辦的事件。對此,港澳辦已經做出了回應,部分激進示威者的行爲挑戰中央政府權威,觸碰"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是絕對不能容忍的,"東方之珠"不容玷污。吳謙表示,"關於你的具體問題,在駐軍法的第三章第十四條條有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的第三章第十四條內容如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在必要時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香港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責任編輯:李平書 C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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