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的哥“打表送包”一事引發熱議。

據報道,上海一出租車司機撿到乘客價值3萬元的包,與失主約定打表送還。物歸原主後,乘客支付了41元車費,可誰承想,這位乘客轉身就投訴了司機。

明明說好了“打表送包”,卻遭遇差評投訴,這位的哥好不鬱悶。新聞也在網上引發熱議:許多人力挺的哥,譴責失主沒有感恩之心,更沒有契約精神。

的哥拾金不昧要求“打表送包”,物歸原主後遭遇乘客投訴,雙方爭執你站誰?

從權責關係上看,這件事並不複雜。乘客將隨身物品遺忘在出租車上,是自身失誤造成,責任理應自負。出租車司機撿到乘客的遺失物品有義務歸還。

按照規定,當事司機可以將包交給出租車公司或公安機關,由乘客自行領取。要知道,“上交”不等於“送還”,後者顯然不應是無償的。從這一案例來看,送包至少要付出人力成本、車輛成本、時間成本,這些全要拾金不昧的的哥“倒貼”,顯然不合理。

的哥拾金不昧要求“打表送包”,物歸原主後遭遇乘客投訴,雙方爭執你站誰?

退一步說,即便的哥要求一定額外補償實則也有法律支持。我國《物權法》明確規定,“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反觀這起事件中,的哥除了索要送還成本別無他求,根本沒提保管費用等,已經算是大度了。

再從乘客的角度來看,出租車司機送還失物,不僅挽回了自身損失,還爲自己節省了時間與腳力,理應感恩。但當事乘客爲什麼投訴?這裏頭,就存在一種社會心理了。有人會覺得“做好事不留名、不求回報”纔是我們的傳統,“打表送包”的行爲將美德物化了。

實際上,這完全是一種過於理想化的苛求。道德與金錢、善舉與名譽、奉獻與回報並不對立,反而是互補的。當凡人義舉獲得更多正向反饋,更能引導社會風氣形成一種正向循環。大家熟悉的“子貢贖人”的故事,講的不正是這番道理?

的哥拾金不昧要求“打表送包”,物歸原主後遭遇乘客投訴,雙方爭執你站誰?

從大多數網友支持的哥也不難看出,給善行以回報正成爲大多數人的價值取向。一項社會調查顯示,81.3%受訪者認爲失物“有償歸還”合理。這不是不鼓勵奉獻,而是給予每一個人平等的利益關切。正如這一事件中的哥的那句話:人格是相等的,尊重應該是雙向的。

善者不虧,行之則遠。的哥“打表送包”算得上一堂公開課,相信每個人都能有所思——如何幫助他人,又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如何相互理解,尊重他人付出。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