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在近期对太原市在售的房地产项目摸底排查中,发现有6个房地产项目设立售楼场所,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住建部等7部委及建设厅等8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近期,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对太原市在售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了摸底排查,发现有6个房地产项目设立售楼场所(展示中心、接待中心等)。但这些项目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购买存在风险和隐患。

经核查——

这些项目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购买存在风险和隐患。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请广大市民切勿购买。市民若已经预定或购买了这些项目,请持相关证据前来我局监察队进行投诉举证。我局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停止其预售手续的受理。

附:部分未取得预售许可项目公示名单:

同时,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通告》规定,“购买不符合预(销)售条件房屋的,不受法律保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切勿购买手续不全的房屋。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局监察队负责对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预(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广大市民如发现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可以拨打12319、12345热线进行投诉。在购房前,请通过太原市房地产信息网(www.tyfdc.gov.cn)“商品房项目信息公示”栏目,查询购买合法的商品房项目。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