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道教,始自於東漢,但從金大定年間起,就分爲 “全真”和“正一”兩大教派。

全真派的道士,終生出家,不蓄家室,從不飲酒茹葷;而正一派的道士,張天師世家,也講究居住廟觀,但可娶妻置室,傳宗接代,雖有齋戒,但在非齋之日,可以喝酒、嘗葷。但道教歷來傳有不喫“四大葷”的規矩。所謂四大葷,指的就是“牛肉、烏魚、鴻雁、狗肉。”

1、牛。一輩子喫的是草,擠出的是奶,終生勞作,普濟衆生,它太辛勞了,不能喫。

2、烏魚。人們通常說;“烏魚精最可惡,連自己的親生子都喫”,但道教的觀點與此恰恰相反,道教認爲:烏魚一到產卵期,兩眼昏花,什麼也看不見,只待餓死昇天,烏魚魚崽最有孝心,寧可自己遊入母嘴,給娘充飢,也不能讓娘餓死,精神可貴可佳,喫不得。

3、鴻雁。失偶孤雁,終生獨居,處境淒涼,矢志不渝,不再婚配,精神可嘉,不該喫。

4、狗。古往今來,人們常說:“子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終生隨主,爲主效勞,不可食也。

此外,道教還有“三厭”之說。三厭,泛指三種腥味肉類食品:一般稱大雁爲天厭;犬爲地厭;鯉、鱔、龜爲水厭。不論門派,這三種動物也都是道教所不喫的。道教認爲,天厭飛禽類多食失“神”;地厭走獸類多食阻“氣”;水厭水族類多食耗“精”。從這個層面來說,不喫“三厭”的說法和道教煉養精氣神的觀念也有很大關係。

《孫真人衛生歌》中提到,某些動物知情達理,如“雁有序兮犬有義,黑鯉朝北知臣禮。人無禮義反食之,天地神明俱不喜。”孫思邈真人提到的雁、犬和鯉,便與道教“三厭”之戒的傳統相契合。

修道之人,各有不同的齋戒之法。《度人經集註》稱,“修齋持戒,行香誦經,功德既深,福報亦重。上可以消滅天災,保鎮帝王之祚;下可以禳除毒害,普度蒼生之厄。”道教對飲食的禁忌,既表達的是作爲一名傳統文化傳承者的倫理意識,同時也是對自我修真的敦促。能從持戒中明白清靜的根本,便使戒文具有了實際意義。

(道教之音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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