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账户被冻无法取钱吃饭 “失信人”服软后履行50000元

账户被冻无法取钱吃饭 “失信人”服软后履行50000元

导读

“法官,你们快点把我的银行账户解冻吧,我身上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我要取钱!”,被执行人魏某来到安徽省霍邱人民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魏某当场履行了5万元执行款。

【法律】账户被冻无法取钱吃饭 “失信人”服软后履行50000元

魏某系江苏某公司雇佣的驾驶员,因与该公司存在纠纷,2017年1月,魏某将该公司名下的一辆箱式货车私自扣留,并已475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事后,该车辆被江苏某公司的另外债权人强行扣走。在多次要求魏某返还购车款无果,张某将魏某诉至霍邱法院。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魏某返还张某购车款47500元。判决后,魏某一直没有偿还,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魏某一直怠于履行,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魏某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并向其送达了冻结裁定书。起初,魏某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随着身上的现金日渐减少,魏某只得向身边朋友借钱生活,到最后,走投无路的魏某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法律非儿戏,魏某只得束手就擒,乖乖地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魏某来到该院,将50000元打款凭证交到执行法官的手中,执行法官也依法解除了魏某银行账户的冻结,本案也随之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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