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會上,湖南高院田立文院長與湖北高院遊勸榮院長共同簽訂了《環洞庭湖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 inline=\"0\"\u003E\u003Cp\u003E湖南高院田立文院長與湖北高院遊勸榮院長共同簽訂《環洞庭湖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7月24日,環洞庭湖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協作聯席會議在湖南高院召開。

"\u003Cimg src=\"http:\u002F\u002Fp1.pstatp.com\u002Flarge\u002Fpgc-image\u002FRXEG4tU63hNTpW\" img_width=\"600\" img_height=\"400\" alt=\"澎湃問政:今天湖南、湖北兩家高院共同簽訂的這個協議,事關洞庭湖保護大計!\" inline=\"0\"\u003E\u003Cp\u003E湖南高院田立文院長與湖北高院遊勸榮院長共同簽訂《環洞庭湖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7月24日,環洞庭湖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協作聯席會議在湖南高院召開。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江必新,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殿勳,湖南高院黨組書記、院長田立文,湖北高院黨組書記、院長遊勸榮等領導出席會議並講話。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負責同志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出席會議。\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江必新要求,湖南、湖北法院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共同擔當起保護洞庭湖生態環境的重大責任。要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來構建洞庭湖保護規則體系,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規定,依法懲處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爲。要積極創新環境資源審判方式,充分運用、落實好本次框架協議成果,探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協作的好經驗,把環境資源審判提升到更高水平。\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李殿勳指出,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希望湖南湖北兩地法院加強區域審判協作的同時,積極推動各級黨政機關和社會各個方面加強協同、增進合作,實現水陸聯治、沿岸同治,不斷完善環境污染案事件的發現機制、舉報機制,合力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會上,湖南高院田立文院長與湖北高院遊勸榮院長共同簽訂了《環洞庭湖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根據協議,雙方將按照堅持生態優先、促進綠色發展、推動區域協作、注重高效務實的協作原則,建立環洞庭湖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協調解決環洞庭湖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重大事項,不斷提升環境資源審判整體水平,形成協同共治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新格局。通過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合力保護洞庭湖擔負的長江流域生態安全、水安全和國家糧食安全,促進洞庭湖生態經濟區高質量發展。\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近年來,湖南法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中央、省委決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全面加強和創新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連續開展了保護湘江“母親河”、洞庭湖“母親湖”專項集中審判執行“春雷行動”、“秋季攻勢”,湖南環保“審判三湘行”專項活動等重要行動,凸顯了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良好成效。審理了一批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特別是公益訴訟精品案件,何建強等非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等3件案件分別入選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十大典型案件、長江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十大典型案例、生態環境保護十大典型案例,發揮了人民法院打擊環境犯罪、制裁環境侵權、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羣衆環境權益的不可替代的審判職能作用。通過“判決一案,教育一片”和宣傳進社區、進企業、進校園、到農村“三進一到”活動加強司法宣傳,營造了全社會共同參與標本兼治共享共治整體氛圍。\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湖北高院、荊州中院、湖南省生態環境廳、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湖南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岳陽市林業局的有關領導和同志,湖南高院在家院領導、廳級幹部、相關部門負責人以及省內部分中院、基層法院的負責人蔘加會議。\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原文鏈接:https:\u002F\u002Fm.thepaper.cn\u002FnewsDetail_forward_3997575\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754757555932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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