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3Cp\u003E近日,信網(0532-80889431)獲悉,青島金晶股份有限公司因外排大氣污染物超標,被青島市生態環境局依法處以60萬元罰款。針對此事,青島金晶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表示並不知情,需要覈實一下。\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根據處罰內容,信網瞭解到,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對青島金晶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調查,發現該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爲:2019年4月6日,青島金晶股份有限公司7號玻璃窯爐外排大氣污染物中顆粒物濃度爲115毫克\u002F立方米,超過《山東省建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u002F2373-2018)中規定標準的3.6倍。\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針對該公司上述行爲,青島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中的相關規定,於7月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罰款人民幣60萬元整。\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爲了解此事具體情況,信網曾致電青島金晶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解,其工作人員表示,沒有聽說過公司今年被處罰的事情,需要覈實一下。但是截至發稿,信網未收到任何回覆。信網記者 嶽祥\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來源:信網編輯:古德]\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753083157898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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