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3Cdiv\u003E\u003Cp\u003E事业单位改革在2011年开始。主要是针对事业单位中的有行政职能的,公益性质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人员有可能转为公务员,但是剩下的大多取消编制,改为聘任制!\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取消编制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何安置?也成为了大家热议的话题。日前,河南省的事业单位人员安置办法出炉。事业单位的人员共有五种安置的办法。\u003C\u002Fp\u003E\u003Cdiv class=\"pgc-img\"\u003E\u003Cimg src=\"http:\u002F\u002Fp1.pstatp.com\u002Flarge\u002Fdfic-imagehandler\u002F60e057c8-bb82-4012-bf33-43fa3cb7202b\" img_width=\"1200\" img_height=\"799\" alt=\"事业单位改革人员五种安置办法出炉,第四种有点无奈\" inline=\"0\"\u003E\u003Cp class=\"pgc-img-caption\"\u003E事业单位\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u003Cp\u003E第一种,整体转聘。转制单位原则上应继续聘用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于转制单位继续聘用的人员,转制单位应与相关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企业有关制度进行管理,工作人员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第二种,转岗就业。转制单位原主管部门可结合转制单位实际情况,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统筹安置渠道,通过多种经营、主辅分离等方式开辟或优化相关就业岗位,支持转制单位多种就业渠道安置待安置人员。\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第三种,培训上岗。转制单位原主管部门可根据内部空缺岗位状况及岗位要求,利用所属的场地、设施和技术等资源,有针对性地为转制单位待安置人员提供转岗培训、业务指导以及跟踪服务,促进待安置人员达到有关岗位任职条件,实现培训上岗。\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第四种,提前离岗。转企改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本人申请并经转制单位批准,可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由转制单位发放。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企业办法办理退休手续。\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第五种,自谋职业。单位转制时,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自谋职业。对于转制时选择自谋职业的人员,转制单位与个人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书面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按规定转移其社会保险关系及人事档案,并支付经济补偿金。\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五种安置办法中,第四种直接离岗。如果是适应不了取消编制后的上班环境。提前离岗也不失为一个过渡的好办法。\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74700420337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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