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癌放疗:你应该知道的真相

食管作为连接咽部和胃的重要通道,从上至下分为颈段,胸上段、胸中段、胸下段和食管胃交界部。根据胃镜所见,可以判断食管肿瘤的长度和其所在的食管分段,不同分段的食管癌采用的治疗方式也有所区别。我国的食管癌在病理类型上以鳞癌多见(占95%),腺癌少见且主要发生在食管胃交界部。

传统观念里,我国食管癌治疗是以外科手术为主,但实际上很多食管癌患者就诊时已是中晚期、不适合手术,或因心肺功能不佳无法手术。

不能手术就是宣判死刑了吗?当然不是!

因高龄或合并较严重的心肺疾病,无法耐受开胸手术的食管癌患者,应该考虑接受放疗或放化疗。

颈段食管癌,因颈部有很多重要的器官和大血管,肿瘤切除较困难、手术风险较大,并且手术往往需要切除下咽和喉,术后语言功能丧失而很大程度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正是因为这一解剖特殊性,颈段食管癌的治疗,不主张手术,而是以放化疗为主。

胸段食管癌,如果肿瘤浸润食管壁较深,或有少数邻近的淋巴结转移,但未出现远处转移,我们称之为“局部晚期食管癌”。这部分患者虽有接受手术的潜在可能,但往往不适合直接手术。此时,术前放化疗——新辅助放化疗可使部分患者的肿瘤缩小甚至完全缓解(即在手术切除的标本中显示已没有活性肿瘤残留),提高手术完整切除率;新辅助放化疗联合手术比单纯手术提高长期生存率,也并不明显增加围手术期并发症的发生率。

你知道吗?

食管鳞癌接受新辅助放化疗后的完全缓解率可达到40%以上。

新辅助放化疗有效者(胃镜检查和影像学检查判断肿瘤完全缓解),有研究提示接受手术与继续接受放化疗的长期生存并无差异,所以目前有学者提出可采取保留食管器官功能的治疗方式——继续放化疗而不是接受手术,以提高患者治疗后的生活质量。新辅助放化疗效果欠佳者,仍应当尽早接受手术。

局部明显外侵至重要器官(椎体、大血管、气管等)或有多个淋巴结转移(特别是远隔淋巴结转移)的食管癌患者,已经失去了手术根除的机会,放化疗是其主要的治疗手段;如果身体条件不允许放化疗联合治疗,也可考虑单纯放疗以减轻梗阻症状。

除了以上不适合手术或不宜直接手术的情况,拒绝手术的局部晚期食管癌患者,保留食管器管功能的放化疗也是不错的治疗选择。

食管癌手术切除后还需要放疗吗?

接受了手术的食管癌患者,也不要掉以轻心,为减少术后复发,有时还需要适当的辅助治疗。

术前未做放化疗的食管癌患者,手术后如果发现有残留,不论是手术中肉眼可见的残留还是术后切缘的镜下残留,都应当接受术后放化疗,以减少治疗后复发。如果手术完整切除,但术后病理提示为III期或有区域淋巴结转移的食管癌患者,也需要术后放疗;术后放疗能显著降低这部分患者的区域淋巴结复发率,并提高长期生存率,同时也并未增加食管吻合口狭窄等并发症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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