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3次盜竊電動自行車電瓶,被河東公安抓獲後矢口否認,拒不認罪。民警經過調查取證,終將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2019年2月26日10時許,公安河東分局中山門派出所接到羣衆報警稱,其於前一晚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河東區友愛東道某小區,早上發現電動自行車電瓶被盜,價值850餘元。

男子盜竊後拒不認罪 河東公安調查取證後使其伏法

接警後,中山門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展開偵查,通過調取案發地周邊的監控視頻,民警發現一名騎着電動三輪車的男子進入案發現場,停留數分鐘後離開,但因監控視頻較爲模糊,無法看清楚嫌疑人的具體相貌及行爲動作。經仔細觀察,民警發現該男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外部罩有一個透明的遮雨棚,特徵較爲明顯,民警決定以此開展視頻追蹤。

在市公安局圖偵總隊與分局圖偵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民警發現嫌疑人進入河東區萬新村某小區內,據此,民警判斷此小區應該就是嫌疑人的居住地,遂立即前往該地,於3月7日將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男,57歲,河東區人)抓獲。

男子盜竊後拒不認罪 河東公安調查取證後使其伏法

在審訊過程中,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矢口否認盜竊行爲,使案件審理一時陷入僵局。後民警經大量工作,發現3月1日與3月3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還在河東區大王莊界內2次盜竊電動自行車電瓶。在大量事實和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不得不低頭,認罪伏法。現其因涉嫌盜竊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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