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要分情況,只介紹最高量刑的,同時,愛護國防設施就是愛護我們的家園。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危害軍事通信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 “情節特別嚴重”,以破壞軍事通信罪定罪,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比如,造成重要軍事通信中斷或者嚴重障礙,嚴重影響部隊完成作戰任務或者致使部隊在作戰中遭受損失的;造成部隊執行搶險救災、軍事演習或者處置突發事件等任務的通信中斷或者嚴重障礙,並因此貽誤部隊行動,致使死亡3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的等情況。

可能有時候是無心之失,可是仍然能反應很多問題。當我們看到“下有國防光纜時”是否有敬畏。有責任呢?近年來,近年來,我們的軍事通信設施屢遭人爲阻斷,是的,我們爲了軍民魚水情,很多時候,就從輕了,可是現代戰爭打的是什麼?信息化!當你用着滴滴打車、大衆點評等新媒體軟件時,知道互聯網+時代來了吧,互聯網時代正在改變着我們的一切,軍隊建設也一樣,得數據者得天下!

其實無論是對待軍事設施,還是軍人地位,我們現在的國防意識真的有待提高,可能是承平日久,可能是醉太平,請您更加關注國防和軍隊建設,你們的鼓勵,是他們前行的無限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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