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3Cp\u003E北京商報訊(記者姚倩)7月28日,吉藥控股回覆深交所問詢函稱,公司與修正藥業於 2019 年 7 月 24 日簽署《意向協議之解除協議》後,雙方無需就終止重組相關協議向對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後續未與對方簽訂其他協議。\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日前,吉藥控股發佈公告稱,公司擬通過發行股份等方式購買修正藥業100%股權。7月24日晚,吉藥控股再發布公告稱,公司決定終止收購修正藥業。隨後,吉藥控股收到深交所關注函,深交所要求吉藥控股就終止收購修正藥業事宜,補充披露終止股份轉讓協議的原因與合理性等具體問題。\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吉藥控股在回覆函中表示,雙方認爲如果此次合作能夠成行的話,對修正藥業進入資本市場,以及公司全面進入OTC市場都是一個重要的節點和契機。不過,因修正藥業體積龐大,旗下業務板塊較多,其銷售額和利潤等財務指標無法直接簡單判斷,其適合合作的資產尚需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謹慎把關,其是否觸發創業板重組上市不好判斷。爲不給雙方帶來風險和市場影響,修正藥業方面的意見是必須停牌之後才能明確商議具體\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公告稱,停牌期間,經過吉藥控股和修正藥業信息交換,並由專業機構判斷確認已構成重組上市,因創業板重組上市實施細則尚未明確,暫時無法繼續推進。因此吉藥控股不存在故意停牌、停牌不審慎、炒作股價等情形。\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據悉,吉藥控股與修正藥業於2019年7月24日簽署《意向協議之解除協議》後,雙方無需就終止重組相關協議向對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後續未與對方簽訂其他協議。\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869661887227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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