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河北趙縣舉辦婚禮前男方須選擇黃道吉日,日子選好再通知女方,如雙方無異義,在結婚一個月前,男方用大紅禮柬寫明迎娶的日期,由媒人送到女方,俗稱爲“對月帖”。男方結婚前兩天,由自己家裏人和部分鄉親、廚師幫助開始碾米軋面做準備工作。吉期前一天男方向女方過禮,俗稱“送食籮”,把肉食麪點等物放置食籮內送到女家。

下午吹鼓手就到齊,新郎穿長衫,披紅插花,大多是藍色長衫,十字披紅頭戴禮帽,雙插金花,彩旗、鼓手、禮炮(三眼槍),由新郎官和兄長輩一人,掖下夾紅氈,到本家長輩處依次拜訪(俗稱走當家子)在串街過巷,多有好鬧者向新郎臉上抹黑。

結婚當天,女方把嫁妝(箱櫃、桌椅、茶具等)送到男方。男方由炮手,旗牌傘扇、吹鼓手前導,本族長輩乘坐藍轎在前,新郎次,頭戴禮帽,身穿長衫披紅插花乘坐紅轎在後,另有幾輛細車緊隨,前往女家迎親,女家有專人在門口迎接,並擺走馬宴席招待男方。

此時新娘豔裝粉面以待,只等三聲炮響,新娘便戴上矇頭紗,(粉紅色,上有紅繩結花,前開掩口,從頭到腳罩住新娘的婚紗)坐只小轎由兄長擡出,套人紅轎中(俗稱倒轎)。

回程新郎乘坐藍轎在前,新娘乘坐紅轎在後,男方長輩改乘細車,笙吹細樂,導引花轎迴歸。迎親來回不走重路,不論路途遠近,必須繞道而行。據說這是寓意夫妻追求的目標是白頭到老,從一而終,忌諱“重”和“再”這樣的字眼,所以不能走重道兒。另有說,以前路上有土匪或是強盜,去的時候走一條路回來的時候走另一條路,這樣土匪就搶不走新娘了。

花轎回來後,男家要在門洞下放上馬鞍,過門糕,以示祝福。新娘依然由兄長將小橋抬至天地案前。

新娘出轎男方的女嬪象徵性地爲親孃梳妝,並向神案參拜。神案上放一斗紅高梁,一個勝子,一杆秤,二根大蔥,男方女嬪分別將勝子、秤、蔥拿起讓新娘摸。隨後重入小轎抬人洞房,新娘下轎上炕,擇一炕角,面壁盤腿而坐,送親女嬪兩側護圍。

圍觀的人們擊破窗紙,爭看新娘姿容,或入房內笑鬧,繼而專人安排女家男女賓客入座用飯。客人用過飯後,幫忙的人員也喫一頓飯,此飯用畢不久,女方長輩攜帶衣物及女方親朋柬帖乘車而來(俗語叫送飯的),此時女方客人均已到齊,開始落座飲茶,等男方賓客到齊開始上拜,女嬪攙新娘到天地神案前逐一叩拜男方長輩和親眷,受拜人贈送現金(上拜錢)親疏多少不等。此時同輩或晚輩便以“鍋門黑”抹在婆母及同輩的臉上,任意戲鬧。

上拜完畢所有賓客 正式開席,先酒後飯,酒飯過後,女家的送親人也都返回,男家親朋也各自陸續散去,此時結婚的禮儀全部結束。

第二天早飯由婆母領着新娘依然戴着矇頭紗向本族女長輩逐戶叩拜,之後,用細車由新郎引路參拜祖墳。回來後新郎、新娘乘細車拉着禮盒到女方家回面,女方自然也是酒肉招待,回來後算是完成了結婚的全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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