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单身狗1024司南

遏制性犯罪是世界性的难题。

最近,江苏南京“快递员强奸案”登上热搜,距离浙江温州“快递员强奸案”过去仅10天。

滴滴司机强奸风波还未平息,快递员又接了棒。

与此同时,哈萨克斯坦政府通过预算,拨款化学阉割性罪犯,而早在今年4月,哈萨克斯坦就已正式通过了实施化学阉割的法案。

性侵案件的评论区炸了锅,纷纷呼吁中国也搞一个化学阉割法案,就像当年纷纷要求给所有人贩子判死刑一样。

化学阉割在中国一直有一大票支持者,这群人会在所有的性犯罪案件的新闻评论区留下“性甚致灾,割以永治”的建议。

他们提出,世界上已经有部分国家实施了化学阉割的法案,其效果比较显著,应该成为我国的前车之鉴。

根据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博士伯林对接受化学阉割的629名性犯罪者追踪调查显示:再犯罪的比率仅为8%。而据瑞典、挪威、丹麦和冰岛四国的统计数据显示:采用“化学阉割”的惩罚手段后,当地性侵犯儿童的案件已经从40%减少到5%。1989年至2004年年间,丹麦对25名强奸犯实施了化学阉割。此后,他们再未犯案。德国1997年的研究显示,1970年至1980年间接受化学阉割的104名性侵罪犯中,再犯率仅3%,未受化学阉割者再犯率却是46%。在美俄勒冈州134名被假释的性犯罪者中,接受化学阉割的人均未再犯,而未接受者再犯率将近20%。可堪称是“葵花宝典”。

在韩国,有75.6%的受访者表示“赞成”对性侵犯儿童的罪犯予以“化学阉割”。

这似乎成为支持化学阉割的人们最坚定的论据。

可实际上,化学阉割真的有那么简单吗?真得适用于中国吗?

比死刑还残酷的反人道惩罚

化学阉割最早出现在美国。

1966年,美国人约翰·曼尼首次用一种人工合成的长效避孕注射液为一名和自己6岁儿子发生性关系的双性恋父亲身上。

这会导致被注射者丧失勃起能力,欲望会急速衰减、性幻想会减少、性行为中的快感也会降低。

但这种药并不会让男性终生不孕,并且具有可逆性,在停止用药之后,就会重新恢复性能力。

如果仅仅是丧失性能力或者性欲望的话,也是值得接受的。

但化学阉割副作用之大,甚至比死刑还要残酷。

著名的数学家、计算机科学之父、人工智能之父图灵就是因为承受不了化学阉割巨大的副作用,选择了服毒自杀。

选择吃沾有氰化物苹果自杀的图灵

1952年,图灵的同性伴侣勾结一名同伙去图灵家盗窃,图灵发现后报警,被警方以“明显的猥亵和性行为颠倒行为”逮捕,那个时代的英国还不是腐国,同性恋还是违法的事情。

于是,图灵被判化学阉割。

随后,图灵的乳房开始发育、脂肪含量也显著升高、肌肉萎缩、体毛减少,让他变的越来越像个女人。

这只是体现在表面的副作用,实际上,化学阉割还会导致骨质疏松与心脏病,这无疑是在以侮辱性的方式慢性杀人。

正因为如此,尽管化学阉割被美国许多地区采用,但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一直没有批准用于化学阉割的“药物”列入药物名单。

高昂的“阉割”费用与超高的执行难度

对待犯人手段残酷些无可厚非,但若是需要用高昂的费用维持就会变得不适用。

化学阉割并不是一劳永逸,根据韩国的标准,为了维持效果,需要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药物注射,而一次药物注射的花费是1200元。

有研究证实,只有连续注射15年,才能令其完全丧失性能力,而在此期间,一旦注射中断,被注射者的“犯罪工具”就会很快重生,恢复男性雄风。

如果中国司法部门批准实施化学阉割,平均每个月400元钱的“阉割费用”,必将成为国家的负担之一,说实话,贫困户一个月也未必拿得到这些钱,尤其是这些钱还来自纳税人的口袋。

同样经不起推敲的是,刑满释放的“禽兽”是否会乖乖地每三个月回来打一针?如何监督其定期用药?

在现今张学友开演唱会都能抓一大票逃犯的情况下,哪里有足够的警力去专门负责抓捕不愿意回去打针的前科性犯罪人员呢?又有什么样的罪名来抓捕对方呢?

尤其是对方在经历了化学阉割的摧残过后,面临下一针的恐惧可能会转变成暴力,致使其继续犯罪。

强迫其定期用药的最好办法是控制他的生活范围,但若是如此的话,为什么不直接判处有期徒刑来的方便呢?

在监狱里就不用打针了吧。

化学阉割是否有用仍然存疑

加拿大学者汉森跟踪研究发现,在4到5年内,性犯罪者再次犯罪的概率为13.4%;在15年到25年内,性犯罪者尽管曾接受“化学阉割”,但再次犯罪率却高达35%至45%。

这一研究表明,如果没有持续接受化学阉割,犯罪率严重会反弹,接受化学阉割的性犯罪者在未来比正常的性犯罪者的犯罪率高出3倍有余。

另外,性犯罪实际上是暴力犯罪。

1979年,心理学家格罗思和伯恩鲍姆对500多名性犯罪者进行跟踪调查,通过他们的人格和行为特征的将他们分为三类:

1、震怒型:这类强奸犯把犯罪行为当作表达和发泄个人愤怒情绪的手段,在强奸过程中使用过度的暴力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

2、权力型:这类强奸犯是为了在性方面征服被害人而犯罪,他们想通过占有被害人的性而重新获得男性的权威和增加个人安全感。

3、虐待型:这类强奸犯的特征与上述的性一攻击型相类似。

他们发现,在所调查的案例中,震怒型占40%,权力型占55%,虐待型占4%,于是得出了性犯罪心理学的重要结论:强奸大都是暴力犯罪,而不单单是性犯罪。

这也是为什么女性在遭受强奸时拥有被动防卫权的原因。

所以,人们以为让性犯罪者失去性欲或者性能力就可以阻止其犯罪,未免有些狭义了。

清人笔记《浪迹丛谈》中有记载:

“阉人近女,每喜手抚口啮,紧张移时,至汗出即止。盖性欲至此已发泄净尽,亦变态也。”

《大太监李莲英》剧照

连物理阉割的太监也喜欢用各种方式性侵女性,更逞论性器官完整的化学阉割者呢?

尤其是各国的化学阉割法案大抵是针对“猥亵、强奸幼女”的性犯罪者,这些人的作案动机往往是寻求刺激,寻求性满足的占比十分低。

老话有云:跛者不忘其行,哑者不忘其言,聋者偏欲听声,盲者偏欲窥光。

越是缺少什么,越要去得到什么,被化学阉割的家伙将会因此变得更加变态,在无法正常进行性行为时,很大可能会通过对受害人施加暴力来发泄欲望,心理需求将完全盖过了生理需求,犯罪手法也会从单纯的性犯罪上升到更为极致的暴力犯罪。

因此,许多犯罪学家十分不看好化学阉割。

化学阉割的正确打开方式

包括美国在内的众多欧美国家,化学阉割都是非强制的、自愿接受的,而且有治疗年限。

是的,他们把化学阉割叫做治疗。

在常规的情况下,如果罪犯自愿选择了化学阉割,便会因此获得“缓刑”和“减刑”的交换,在这种自愿下,罪犯出现仇恨情绪以及反社会人格的概率将大大降低。

一位叫耶西的加拿大人曾接受过化学阉割,2004年他被判强奸罪和非法持有儿童色情影片罪,随后,他主动接受化学阉割,获得缓刑并改过自新。

2004年,挪威对有“超级色魔”之称的哈斯塔德进行化学阉割。

哈斯塔德是挪威家喻户晓的变态强奸犯,在吸食大麻和观看色情电影之后,他残忍地强奸了继女,并杀人灭口。

因此,他被判入狱21年,他在法庭上表示自愿接受化学阉割,以此治疗自己无法克制的性欲。

事实上,的确有很多性欲过强的家伙主动选择了化学阉割,并再没有犯罪,那些说明化学阉割有用的研究中,大部分都是因为对方是自愿接受的。

有人觉得,强制化学阉割可以有效地制止那些暴力残忍的强奸犯,我倒是认为,如果对方特别暴力残忍,怕是化学阉割也未必有用,何不判个终身监禁或者死刑一了百了呢?

搞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则过于繁琐了。

在心理学家看来,许多性犯罪惯犯的性侵行为往往是由复杂的家庭、社会等因素造成的,是周遭环境对其系统性的影响,而人们针对生理下足死手,也未必会让性犯罪者变得温和起来。

其实我一直觉得,性是人类的刚需,围堵并不比疏通有效,在某些方面做出改善,或许会缓解性侵案频发的态势。

比如:电影分级制度等。

参考来源:新京报、广州日报、青年参考等报纸的报道,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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