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3Cp\u003E近日,一位四川省成都市的網友發帖稱,自己爲萬科金色城市二期業主,交房後人在外地一直未入住,但卻接到了扣除水費的短信通知。網友致電龍泉公司,工作人員並未給出明確答覆。\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接到網友的留言後,當地立即責成區水務局調查覈實處理。相關部門表示,由於自來水公司將抄表業務外包給服務機構,因此按照要求對網友水錶進行了抄表收費。自來水公司分析,此一立方米水應是用水合同簽訂後至交房期間,開發商試水或完善房屋內部建設等原因造成。後續如有類似情況,將根據用水合同對水錶進行覈對。下一步,區水務局將持續關注該問題,提高自來水公司的服務,不再讓用戶無故遭受損失。\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b\u003E【網民留言】\u003C\u002Fb\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萬科金色城市二期業主交房後人在外地一直沒有入住,更不可能產生生活用水,今日無端收到短信稱使用了一噸水,並扣去相關費用。 致電龍泉水司,工作人員和稀泥推辭說他們也不知道啥原因,無可奉告,錢雖少,但是這樣真的對麼?\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答覆意見:\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關於您留言反映自來水公司亂扣費的問題,我區已責成區水務局調查覈實處理,現回覆如下: 經區水務局查實,萬科金色城市二期於2017年7月5日開發商(成都萬科龍錦置業有限公司)提供用戶花名冊到區自來水總公司洪河客服中心立戶。您的水錶編號02007×××,位於萬科金色城市二期08棟01單元1×樓0×號,於2017年9月30日與區自來水總公司簽訂供用水合同,2017年12月開發商交房給住戶。 針對該問題,經查閱您水錶記錄,2019年6月21日對您抄表時水錶讀數爲“1”立方米,於2019年6月29日扣除相應計量水費。7月15日現場覈查該水錶,讀數爲一立方米,與2019年6月21日查抄止度一致。據自來水總公司反映,2019年6月前用戶水錶計數由客服中心抄錄,爲優化工作效率,表計數5立方米以下基本未抄收水費。今年6月,自來水公司將抄表業務外包服務機構,要求對所有用戶水錶抄錄。因此對您水錶進行了抄表收費,自來水總公司分析,此一立方米水應是用水合同簽訂後至交房期間開發商試水或完善房屋內部建設等原因造成。並提出後續如果仍有類似情況,將根據用水合同對水錶進行校覈。 下一步,區水務局將持續關注該問題,並要求自來水公司提高服務,不能讓用戶無故受到損失。 2019年07月18日,區水務局工作人員與您取得電話聯繫,告知您上述情況,您表示將在下個月觀察讀數是否精確。 謝謝您的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b\u003E【網民留言】\u003C\u002Fb\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城北火車站,五塊石周邊區域大貨車亂停亂放,嚴重佔道,並且貨物裝卸擾民。三輪車無證行駛,橫衝直闖,無視交通安全,對成都形象造成不好影響。\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答覆意見:\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網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交通亂象相關問題。成都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將此件轉交市局交警支隊辦理,現將辦理情況回覆如下: 經調查,您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火車北站、五塊石區域作爲北門片區的交通樞紐,周邊大型客運車站較多,大型商貿集散市場較爲集中,流動人員衆多,造成部分外地來蓉人員駕駛三輪車長期在火車北站、五塊石區域道路上行駛,交通違法現象較爲突出。同時,五塊石周邊區域商家較多,存在個別貨車佔道裝卸貨物情況。我局屬地交警二分局針對火車北站、五塊石區域貨車佔道停車、三輪車交通違法現象,抽派警力不定期進行了專項整治。 我局交警二分局一是於2019年7月12日,抽派警力對金牛區火車北站、五塊石周邊道路上貨車亂停放、三輪車交通違法進行整治,共計處罰貨車7輛、非現執法3輛,暫扣三輪車2輛。二是嚴格落實警務區民警責任制,提高巡邏管控密度,運用現場處罰、非現場執法、拖車拖曳等管理手段,對貨車佔道亂停放進行嚴查嚴處,全力維護該區域正常的通行秩序。同時,加強對貨車駕駛員、商家的交通安全宣傳,告知車輛亂停亂放帶來的安全隱患,要求其將車輛停放在停車場。三是聯合屬地街辦、交通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對三輪車違法上路、非法營運、聚集候客等現象齊抓共管,形成管理合力,有效遏制其違法勢頭。 下一步,我局交警二分局將加大對火車北站、五塊石區域道路的巡邏管控,依法嚴格查處貨車佔道亂停放、三輪車交通違法行爲,全力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交通環境。 7月15日,我們已與您就反映的問題進行了電話溝通,感謝您對成都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b\u003E【網民留言】\u003C\u002Fb\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我是一名打工者,通過自學,2019年會計初級職稱考試成績合格通過了,但由於自己的大意忽略了及時遞交資料進行考後審覈,導致無法拿到初級會計職稱證書。我在網上查詢了下,去年四川省也有安排補審的情況,並且,部分地方例如有“河北省唐山、邢臺、廊坊、蘇州出了補審及證書補發通告”。忠心請求您能在百忙之中看到該信息後,今年也能和其他地方一樣給安排一下“初級會計考試考後補審”,能讓我們辛苦了1年的時間、精力有收穫,汗水沒有白流。\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答覆意見:\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網友: 您好,經我局請示省財政廳會計處相關負責人得知:與去年一樣,全省將會進行資格後審補審工作,具體補審時間現在不確定。請您關注四川會計服務網和成都市會計學會網站,以網站發佈的補審公告爲準。 以上內容已電話告知您,感謝您的來信。 附件 \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b\u003E【網民留言】\u003C\u002Fb\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本人今天在彭州路正駕校參加B2科目三考試,白天考試成績一次滿分合格。爲什麼晚上考試完成,成績合格但是不能上傳。又考也是合格也是不能上傳車管所。並且有全程視頻以及監控還有考官。人證,物證都有。請問,問題出在哪裏?是車管所還是駕校考點,難道車管所或者考點出了問題就要我們學員自己認栽,我們也要生活也要養家,爲了一個駕照就平白無故犧牲時間,對不起領導請理解我現在的心情。\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答覆意見:\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網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駕校考試信息上傳相關問題。成都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將此件轉交市局交警支隊辦理,現將辦理情況回覆如下: 經覈實,您於2019年7月3日在路正彭州牽引車考場參加A2車型科目三實際道路技能考試,白天考試一次合格,夜間考試第一次不合格,扣分原因爲“未逆時針一週檢查車輛外觀及周圍環境”,第二次夜間考試補考時,當考試項目完畢且達到行駛公里數後,考試系統無法結束考試,語音提示“等待監管系統回應,請稍候;監管返回失敗,請重新考試”。通過查詢考試監管系統顯示錯誤日誌“科目考試系統寫入考試項目結束信息,操作結果不成功(返回代碼:-5,返回信息:考試項目不符合要求)”,由此,您夜間第二次考試狀態一直在考試中,考試監管系統未能接收到其考試合格的相關信息。 二、調查處理 我局交警支隊已聯繫考試設備供應商南京多倫公司,將您考試情況進行了通報,經多倫公司工作人員查詢後臺數據庫,告知原因爲:您第二次夜考沒能正常結束,是因爲監管系統審覈時提示您項目不全沒有白天的考試項目。出現此情況是因爲監管系統認爲夜考第一次考試的扣分項目“未逆時針一週檢查車輛外觀及周圍環境”是白天考試項目的扣分,故白天考試就不合格,第二次夜間考試時就需要參加白天考試項目,但考場考試系統內確是白天項目已完成只需要進行夜間考試。之所以監管系統認爲這條扣分是白天考試的項目扣分,是因爲在考試系統在上傳考試信息過程中數據丟失造成。 目前,我局交警支隊已與多倫公司進行溝通及初步處理,現無法對此類情況進行處置,上傳您合格的考試結果,只能待10日後爲其重新預約考試。我局交警支隊一是將蒐集您的相關考試信息及考試監管系統的相關記錄報上級技術部門,查找原因。二是要求考試設備供應商南京多倫公司將此問題上報南京總公司,提出此類問題改進措施,及時更新考試系統上傳程序,避免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7月10日,我們已與您就反映的問題進行了電話溝通,感謝您對成都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b\u003E【網民留言】\u003C\u002Fb\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請問利民路上跨金芙蓉達到下面的下穿通道修好幾年了,爲何遲遲不開通?每次想要從金芙蓉大道左轉到利民路都要在前面掉頭纔可以,有的司機爲了圖方便直接在橋下實線掉頭,金芙蓉大道火車很多,太危險了。\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答覆意見:\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網友: 您好!您反映關於利民路上跨金芙蓉大道的下穿通道修好後一直未開通,市民出行不便的相關問題,我們於2019年7月5日收悉。成都城投集團高度重視,立即責成下屬城投建設集團進行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答覆如下: 經調查,您所反映的問題爲建設集團所承建的利民路(人民北路東側規劃道路)工程範圍。現階段我們正在進行整改移交工作,待完成整改移交後即可開通放行。 特此回覆。\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網民留言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人民網觀點】\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歡迎訪問《地方領導留言板》(網址:http:\u002F\u002Fliuyan.people.com.cn\u002F),或使用欄目客戶端、小程序,關注微信公衆號,提交留言並獲得更多相關資訊。\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責編:竇明、韓月)\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890122749037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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