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3Cp\u003E浙江檢察網永康訊 “被告人夏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於指控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並簽署具結書,自願認罪認罰,建議判處......”7月25日,在永康市人民檢察院遠程庭審室內,夏某涉嫌盜竊罪一案正在進行遠程庭審,公訴人通過顯示屏和音響設備,與法官、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進行“面對面”交流,庭審畫面圖像流暢、音質清晰。\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這是本月該院第69起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案件,也是第16起遠程庭審案件。\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8年4月、2019年3月、4月,被告人夏某分別竄至金華、永康盜走三輛電動車。現涉案電動車已追繳併發還被害人。\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在案件審查起訴階段,承辦檢察官經分析研判,認爲夏某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了夏某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並向其詳細釋讀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與夏某及其辯護律師進行充分溝通協商,認真落實有關具體要求。後夏某在辯護律師的見證下,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量刑建議均未提出異議。在前期充分協調、準備的基礎上,永康市檢察院與市法院決定以遠程庭審方式“簡案速辦”。\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遠程庭審是永康市檢察院“智慧檢務”建設的一部分,滿足速裁案件、認罪認罰案件快速審理等需要,公訴人足不出院就能“出庭”支持公訴,一定程度上省去了往返法院、等候開庭等環節的時間,從而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放在案件審查、證據分析上,既節約訴訟成本,又提高訴訟效率。此外,視頻庭審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全程電子留檔,真實記錄公訴人訊問被告人、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等過程,促進了檢察機關規範司法、強化訴訟監督,也爲開展庭審觀摩、評議提供了平臺。 \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據瞭解,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以來,該院妥善把握制度導向和法律要求,確保該項制度穩步推進。一是準確把握適用原則,正確處理認罪認罰與從寬處理之間的關係,做到該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相濟。二是嚴守證據裁判原則,堅持全面收集、固定、審查和認定證據,決不因被告人認罪認罰而降低證據標準。三是切實保障訴訟權利,通過完善告知程序、值班律師參與等,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和真實性,同時注重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做到方向不偏離。四是不斷提升專業能力,精準提出量刑建議,並就證據採信、量刑建議等與辯護律師、被告人充分溝通交流,積極促成被告人服判息訴。\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法檢協作,律師參與,合力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不僅有助於提高司法效率,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構建科學合理的刑事訴訟體系,更有助於減輕國家改造犯罪的成本,修復受損的社會關係,實現社會的和諧穩定。下一步,該院將認真總結、深入研究,切實加快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全面推行。\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896497384377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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