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東陸豐兩男子盜竊屍體頂包死者逃避火葬,犯盜竊屍體罪獲刑)

在獲知廣東省陸豐市不少村落仍有土葬風俗後,陳某及林某盜竊屍體以數萬元的價格賣給死者家屬頂包逃避火葬,二人則從中獲利。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相關案件的一審判決書,陳某及林某犯盜竊屍體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和一年九個月。
判決書顯示,2016年9月,陸豐市橋衝鎮後衝村的林智賢(化名)爲遵從嫂子生前土葬的遺願,聯繫到陳某及林某二人,支付八萬五千元,打算購買一具屍體頂包死者進行火化。
檢方指控,陳某在林智賢嫂子出殯當天,駕駛一輛麪包車運載裝有其他屍體的棺木,試圖對林智賢嫂子的屍體進行掉包,但調換之前陳某發現有陸豐市殯改大隊的工作人員在場,遂開車逃離,後在一石場處棄車棄屍逃走。
經勘驗,這副被陳某丟棄的棺木中確認放置了一具人類屍體。
此後不久,另有一人林孝民(化名)爲避免其父親屍體火葬,出資16.5萬元找到陳某及林某,託二人尋找屍源頂包。
判決書顯示,林孝民的父親出殯時,林某在途中用載有另一具屍體的棺木調換了死者棺木,家屬則跟隨調換後的靈車前往殯儀館。但在送屍火化前,殯儀館的管理人員發現棺木偏輕,不像一個正常男人死亡的重量,便叫來死者家屬確認死者身份信息,並將異常情況上報市殯葬監察大隊。
案件資料顯示,兩起案件中,陳某及林某偷盜來的兩具屍體皆呈“完全白骨化,全身軟組織腐敗溶解,骨質變脆”,分析爲人類屍體。案發後,林某已於2017年8月2日被陸豐市人民法院以盜竊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
2019年5月15日,陸豐市人民檢察院以盜竊屍體罪對陳某提起公訴。值得注意的是,案件在開庭時,同案犯林某也曾到庭並陳述稱,在處理林孝民父親調包火化一事時,他跟陳某交代要找一具“五保戶”的死屍,並將拿到手的10萬定金悉數交給陳某購買其運載而來的屍體。他說,因陸豐市的殯葬政策較爲嚴厲,一些人爲了讓自家死去的親屬逃避火化,便設法用其他屍體來頂替,這種現象在當地較爲常見,他曾在2013年10月就因類似案件被抓獲處理。
陸豐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陳某違反法律規定,參與運載盜竊屍體,用於頂替他人屍體逃避火葬,其行爲已構成盜竊屍體罪。公訴機關指控陳某所犯罪名成立,應予支持。
陸豐市人民法院據此於2019年6月28日以盜竊屍體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netease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史建磊_NBJ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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