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4月22日,消費者陳女士向杭州市蕭山區市場監管局新塘所投訴,稱其於2018年7月至桐廬縣某減肥門店,購買了5萬餘元減肥套餐,後因腳受傷,同年8月19日開始停止,至今一直未康復。\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經過工作人員的耐心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減肥門店退還剩餘19天訓練費用27820元及住宿押金500元,並補償消費者醫療費用3145.38元,共計費用31465.38元,消費者表示滿意。

"\u003Cp\u003E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何利芳 記者 鄭鐵峯)近日,記者從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市場監管局新塘所獲悉,該所成功調解了一起減肥糾紛,爲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萬餘元。\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4月22日,消費者陳女士向杭州市蕭山區市場監管局新塘所投訴,稱其於2018年7月至桐廬縣某減肥門店,購買了5萬餘元減肥套餐,後因腳受傷,同年8月19日開始停止,至今一直未康復。現該減肥門店搬至蕭山區衙前鎮,陳女士其要求對方退款被拒,希望能退還5萬餘元費用。\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接到投訴後,該所工作人員立即前往上述減肥門店瞭解情況。經現場檢查,發現該店提供的營業執照地址仍在桐廬縣,工作人員遂向其發放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限期內變更營業執照地址,同時就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和訴求告知該店負責人。在工作人員的調解下,該減肥門店願意退回剩餘天數的費用,但陳女士認爲其是在減肥訓練營期間腳受的傷,傷病期間的醫療費用和後期康復費用要由該店支出,並且希望退還全部的報名費用5萬餘元,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經過工作人員的耐心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減肥門店退還剩餘19天訓練費用27820元及住宿押金500元,並補償消費者醫療費用3145.38元,共計費用31465.38元,消費者表示滿意。同時,該公司的營業執照地址也已經完成變更。\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9079057373266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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