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旺军带队督查我县葫芦河水质不达标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月13日,市政协副主席、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市河长办主任李旺军带队督查我县葫芦河水质不达标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县政府副县长范军陪同。

督查组先后深入葫芦河裴麻大桥断面、威戎镇污水处理站、静宁县方圆污水处理厂、东峡水库管理所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县河道垃圾漂浮物清理、河道内非法建筑物拆除、入河排污口整改关闭、河道非法采砂场取缔关停等“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静宁县方圆污水处理厂运行以及沿河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运行情况以及东峡水库生态补水措施落实情况,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督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警醒,坚决克服懈怠情绪和侥幸心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抓实抓细抓紧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要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建立完善目标管理、多方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全力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确保葫芦河水质达标。

(编审:李娟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