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公司於2018年12月20日披露了《關於控股股東、第二大股東、第三大股東簽署暨公司控制權擬變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18-106),公司控股股東彭朋先生正籌劃將其持有的東方網絡44,000,000股股票全部轉讓予東柏文化及東柏文化指定的主體,佔東方網絡股本總額的5.84%。東方時代網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近日從股東彭朋先生獲悉關於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決書》(2018)滬74民初137號,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東方時代網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股東涉及訴訟進展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175 證券簡稱:*ST東網 公告編號:2019-8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東方時代網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近日從股東彭朋先生獲悉關於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決書》(2018)滬74民初137號,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訴訟事項的基本情況

2016年8月29日,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萬宏源”)與彭朋先生簽訂了《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協議書》(以下統稱爲《協議》)約定由原告作爲融出方,彭朋先生作爲融入方,雙方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依據《協議》的約定,彭朋先生以其持有的共計2600萬股深市股票“東方網絡”(證券代碼:002175)作爲質押標的股票,分兩筆向原告融入合計1.3億元的資金。韋越萍女士作爲彭朋先生的配偶,於2016年8月4日事先書面同意了彭朋先生進行上述交易,且於2017年書面表明其願意與被告彭朋先生共同承擔相關融資負債。後彭朋先生向原告補充質押合計500萬股“東方網絡”股票。截至目前,經部分解除質押,原告仍對被告彭朋持有的30,999,990股“東方網絡”股票依法享有質權。

2018年4月17日,因“東方網絡”股票收盤價跌至5.6元/股,導致《協議》項下2筆交易的履約保障比例均已低於約定的最低履約保障比例,申萬宏源認爲彭朋先生及其配偶未依約履行提升履約保障比例至最低值以上的義務,且未能如期足額支付到期利息構成違約,應當依據《協議》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詳見公司於2018年10月9日發佈了《關於控股股東收到民事起訴狀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89)。

二、案件進展情況

近日,彭朋先生收到《民事判決書》,上海金融法院於2019年6月30日做出的一審判決,判決內容如下:

(1)被告彭朋和被告韋越萍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共同向原告申萬宏源償付回購款91,460,000元;

(2)被告彭朋和被告韋越萍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共同償付原告申萬宏源利息9,402,353.06元以及以91,460,000元爲基數,自2019年3月23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按照年利率6%計算的利息;

(3)被告彭朋和被告韋越萍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共同償付原告申萬宏源違約金15,282,059.18元及以91,460,000元爲基數,自2019年3月23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按照年利率18%計算的違約金;

(4)若被告未履行上述第一至第三項的支付義務,申萬宏源可與被告彭朋協議以質押的30,999,990股“東方網絡”股票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該質押股票所得價款優先受償,該質押股票拍賣、變賣後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被告彭朋和被告韋越萍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彭朋和被告韋越萍繼續清償。

三、其他說明

1、公司於2018年12月20日披露了《關於控股股東、第二大股東、第三大股東簽署<股票轉讓之框架性協議>暨公司控制權擬變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18-106),公司控股股東彭朋先生正籌劃將其持有的東方網絡44,000,000股股票全部轉讓予東柏文化及東柏文化指定的主體,佔東方網絡股本總額的5.84%。截至本公告日,彭朋先生與東柏文化仍未進行股份交割。彭朋先生共計持有公司股份92,173,383股。本次訴訟所涉及的30,999,990股不影響其履行與東柏文化簽署的股票轉讓協議。

2、2019年1月16日,彭朋先生與東柏文化簽訂了《表決權委託權》,詳見公司《關於公司控股及實際控制人簽署<表決權委託書>暨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19-09)及相關權益變動報告書。自委託書出具之日起,委託人彭朋先生將其持有的東方網絡44,000,000股股票(佔東方網絡總股本的 5.84%)對應的表決權、提名和提案權、參會權、會議召集權、徵集投票權以及除收益權和股份轉讓權之外的其他權利不可撤銷地授權委託給東柏文化行使。本次簽署《表決權委託書》後,彭朋先生與東柏文化成爲一致行動人。彭朋先生持有的30,999,990股股票存在被司法拍賣的風險,鑑於其與東柏文化是一致行動人,這將可能影響東柏文化在公司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減少30,999,990股。若彭朋先生持有的30,999,990股股票被司法拍賣,東柏文化在公司擁有的表決權的股份數將由132,765,852股減少爲101,765,862股,佔公司股本的比例也由17.61%減少爲13.50%,東柏文化仍爲公司控股股東,故本次司法拍賣將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3、公司將對相關股權變化情況予以跟蹤關注,涉及重大信息將及時予以披露。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爲《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爲準。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決書》

特此公告!

東方時代網絡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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