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南寧市江南區法院執行法官將一輛汽車的鑰匙及相關證件交到買受人韓先生手中。歷時半個多月,執行法官靠“拉閘限電”逼老賴現身,老賴主動交車予以拍賣還債。

法官不喫“閉門羹”!南寧一老賴遭拉閘限電後,交出汽車償債

執行法官將汽車交付買受人。法院供圖

涉事的老賴梁某,是廣西××公司的股東。2013年,廣西××公司爲參加農業機械展會及獲取國家農機補貼的需要,向某農機公司購買了幾臺插秧機、收割機等機械設備,總價值308.6萬元。因時間倉促,雙方簽訂合同後,廣西××公司僅支付了少部分定金,就提走農機設備參展。展會結束後,因未能申請到國家農機補貼,該公司想反悔,拒付剩餘貨款。

當年3月,雙方達成協議,加上此前拖欠的貨款,廣西××公司要歸還某農機公司326.9萬元的設備款。該公司股東謝某、梁某、方某,爲該筆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協議簽訂一年後,廣西××公司並未履約,雙方鬧上法院。經南寧兩級法院審理,2017年4月,南寧市中院終審判定,廣西××公司及3名股東共同償還某農機公司330萬餘元及利息。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法官調查發現,在之前的訴訟財產保全中,梁某名下55萬元存款被凍結,但二審期間,凍結期限屆滿後,未採取繼續凍結的措施,該筆款被梁某轉移。而廣西××公司已是殭屍企業,辦公場所人去樓空,3名股東也下落不明。

今年2月24日,某農機公司向法院提供線索,梁某藏身於南寧市東葛路某單位宿舍。次日凌晨,執行幹警直奔梁某住處,但敲門許久未見應答。從門外能聽到抽油煙機運作聲,且陽臺有衣服晾曬。法官判斷此時屋內有人,執行法官遂採取“拉閘限電”的措施,並在梁某的門上粘貼傳票。

法官又在該小區門衛處查看小區電話號碼薄,發現了梁某的電話。法官打通電話後,梁某一開始還裝糊塗,後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出門接受調查。隨後,梁某將查封的汽車開到法院,交由法官拍賣或變賣處置。梁某還表示將盡快與其他股東一起,變賣名下所有公司的股權、股票、房產來還債。

法官經過變賣處置,將梁某的汽車以3萬元的價格變賣給了韓某。3月13日,韓某將購車款交到法院,法官立刻給他辦理了車輛解封及交付手續,於是有了文中開頭的一幕。

來源丨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 王斯 通訊員黃文民

編輯丨陳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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