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一个星期开始谈婚论嫁,认识半个月举办结婚仪式,不久,因生活方式不同协议解除婚约,男方遂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月12日,盘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到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

开展执行行动

盘龙区执行局副局长陈为接到西盟县法院的委托布控信息,重点布控的被执行人娜某出现在盘龙辖区某宾馆,并办理了入住登记。

向盘龙区执行局局长周瑞汇报后,陈为副局长紧急通知执行法警中队队长刘辉带领执行中队干警立即前往宾馆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正在食堂就餐的干警们接到通知后立即放下午饭,带齐装备、紧急出动。

执行局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办理入住登记的宾馆,向宾馆负责人出示工作证件并说明来意,询问、核实好被执行人入住情况后,迅速向其入住房间靠拢,敲门并呼喊被执行人姓名,被执行人随即开门,执行干警再次核实身份,确定其就是西盟县法院委托布控人员,于是将被执行人带至法院进行询问。

闪婚闪离,拒退彩礼,盘龙法院协助执行,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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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来到盘龙法院执行会议室做笔录。西盟县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存在逃避执行的行为,决定对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委托盘龙法院对其司法拘留15日。随后,盘龙法院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对被执行人办理拘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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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14年,云南省普洱市西盟县一女子娜某跟随姨妈到河南省生活。2018年2月27日,经其姨夫介绍认识了夏某某。

双方认识一个星期后开始谈婚论嫁。2018年3月5日,夏某某在娜某姨妈家下了彩礼112600元;2天后,又在云南省娜某家下了彩礼36400元,共计149000元。

2018年3月13日、24日分别在云南省娜某家及河南省夏某某家举办结婚仪式,后夏某某与娜某同居生活。因娜某年龄未满20周岁,未办理结婚登记。

不久,娜某到美容院上班,期间夜不归宿,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为此,双方协议解除婚约。2018年5月3日,娜某在河南省项城市某某律师事务所书写一份保证书,保证愿意返还原告彩礼。5月6日,娜某返回云南省西盟县家中时已怀有身孕。5月25日,娜某告知夏某某后,做了人流手术。

娜某之前自行返还夏某某彩礼43900元,后称自己没有钱,未如期返还剩余彩礼钱。于是,夏某某向西盟县法院提起诉讼。西盟县法院审理后判决:综合双方举办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娜某怀孕并做人流手术的事实,娜某取得的彩礼仅应部分返还,应当返还彩礼149000元的70%计104300元,扣除娜某自行返还的43900元,还应返还60400元。之后,娜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逃避执行,才发生了上面的一幕。

此次案件的成功执行,彰显了盘龙法院的行动力、执行力。在协助外地法院执行工作方面,我们一直都秉持着“马上就办”、执行工作无小事的工作原则,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兄弟法院一家亲”的意识,积极践行全国大执行、执行大联动的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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