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註冊建造師要求註銷註冊或變更註冊的,應當提供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材料。如建造師註冊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反對意見和相關證明材料,則予以強制變更(註銷)。

註銷流程

註銷註冊兩種方式:一是個人申請,企業版上報;或者企業通過系統直接報註銷;二是省級給直接註銷;已註冊人員僅代表是在本單位初始註冊成功人員,此人如果變更或註銷了,不影響已註冊人員的信息顯示。

二級建造師強制註銷流程如下:

1、建設主管部門收到申請資料後書面向建造師註冊單位覈實勞動關係情況。

2、如建造師註冊單位收到函件後配合辦理,則業務辦結;如建造師註冊單位有反對意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則要求建造師補充資料;如建造師註冊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反對意見和相關證明材料,則予以強制變更(註銷)。

要求建造師補充資料的原因是由於雙方提供的資料相矛盾,是否存在勞動關係不明確,此時建造師一般應申請勞動仲裁以確定勞動關係。

3、對不按照《註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辦理的企業予以通報批評。

離職後單位不給註銷建造師證書,用這個辦法企業立馬給辦理

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要求:

1、《註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九條

聘用企業與註冊建造師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及時申請辦理註銷註冊或變更註冊。聘用企業與註冊建造師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後無故不辦理註銷註冊或變更註冊的,註冊建造師可向省級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註銷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註冊建造師要求註銷註冊或變更註冊的,應當提供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材料。建設主管部門經向原聘用企業覈實,聘用企業在7日內沒有提供書面反對意見和相關證明材料的,應予辦理註銷註冊或變更註冊。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離職後單位不給註銷建造師證書,用這個辦法企業立馬給辦理

註銷註冊需要的材料

註銷註冊材料:

1、建造師本人持身份證原件,並現場親筆簽名的《強制變更(註銷)申請書》(如委託他人辦理,需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及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

2、建造師身份證複印件(如委託他人辦理,還需提供被委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3、建造師註冊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或勞動仲裁部門出具的相關內容的仲裁裁決書或法院相關內容判決書(原件及複印件)。

離職後單位不給註銷建造師證書,用這個辦法企業立馬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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