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一单身男子陆某迷恋已婚妇女梁某,多年来,两人保持着不正当关系。

已婚女子的婚外情

单身男子陆某与已婚女子梁某同是陆川人,2009年,两人在来宾市务工时相识,并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2015年,两人回到陆川平乐镇打工。

女子“劈腿”惹醋意

2017年4月,陆某发现梁某时常搭一男子的车外出打扑克,心生醋意,认为梁某“劈腿”。两人因此发生矛盾而分手。

索要分手费不成

陆某想到自己梁某身上花了那么多钱和时间,要求梁某补偿5000元,梁某不予理会,陆某拨打电话进行骚扰,多次到梁某家纠缠。

午夜放火烧屋

2018年1月14日晚上,陆某持矿泉水瓶从其摩托车油箱接满汽油,于23时30分,陆某将汽油从大门门缝处悉数倒入屋内,用打火机点燃汽油后逃离现场。

火里逃生,狼狈不堪

梁某与丈夫李某正在家中酣睡,被浓烟和异响惊醒,梁某住宅仅有一处出口,且窗户均已安装防盗网,无法逃生。

为自救,两人迅速泼水救火。十来分钟后,大火被扑灭。经鉴定,梁某家被损毁的物品、房屋墙面认定价格为6922元。

有期徒刑4年

公安机关于24日晚将陆某抓获,经审讯,陆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近日,陆川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故意纵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四年。

温馨提示:放火罪属危险犯,不要求造成严重的实际后果,只需行为存在危险性即可构成本罪,而且放火是重罪,它的特征是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 全的侵犯,在量刑上最高可判无期甚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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