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u003Cp\u003E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吳倩):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30日在北京表示,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法院全面加強環境資源司法服務和保障工作,先後設立環境資源案件專門審判機構1200多個,過去5年累計受理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超過108萬件,其中95%以上的案件均已審結,爲推進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據瞭解,過去5年來,中國各級法院依法保障公衆環境權益,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超過108萬件,審結103萬餘件,其中,依法受理檢察公益訴訟案件和社會組織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4200多件,依法受理省、市級政府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30件。

"\u003Cp\u003E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吳倩):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30日在北京表示,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法院全面加強環境資源司法服務和保障工作,先後設立環境資源案件專門審判機構1200多個,過去5年累計受理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超過108萬件,其中95%以上的案件均已審結,爲推進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在最高人民法院當天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江必新副院長介紹說,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6月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牽頭指導全國環境資源審判工作。5年來,全國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嚴懲非法轉移、傾倒、利用和處置危險廢物、固體廢物,導致大氣、水、土壤污染的環境犯罪行爲,嚴格適用緩刑和免予刑事處罰,注重發揮罰金刑的懲罰與補償作用,加大違法犯罪成本。污染者除了要依法賠償人身和財產損害外,如同時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還應承擔環境修復責任。”\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據瞭解,過去5年來,中國各級法院依法保障公衆環境權益,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一審案件超過108萬件,審結103萬餘件,其中,依法受理檢察公益訴訟案件和社會組織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4200多件,依法受理省、市級政府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30件。\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最高法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王旭光表示,環境資源案件因其裁判規則的特殊性以及環境訴訟的公益性等原因,具有不同於傳統案件的特徵。對此,法院在司法實踐中通過發佈典型案例,指導規範司法行爲。“最高人民法院從各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一百餘萬件環境資源案件中,層層篩選,先後發佈15批共135個環境資源典型案例,涵蓋了所有訴訟類型和法律責任,對於統一環境資源案件裁判標準和完善審理規則,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履職,規範和指引社會公衆的環境參與行爲,起到了較好的示範指導作用。”\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目前,中國共有環境資源審判機構1201個,其中環境資源審判庭352個,巡回法庭70個,其他爲合議庭,這些專門機構已覆蓋重點地區,在京津冀、長三角以及福建、貴州、江西、海南等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實現專門機構體系化。\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各地法院結合本地實際,還積極探索創新審判執行方式。浙江、河南、貴州等地法院以發佈禁止令的方式在訴前或訴中實施行爲保全,福建、江蘇、江西、河南、貴州等地法院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賠償與生態補償有機銜接的環境修復責任制度。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林玫瑰表示,福建法院多措並舉,着力推動受損環境有效修復,“福建法院將生態修復理念融入訴前、訴中、訴後,探索補種復綠、增殖放流、引流衝污等多種修復形式,建立修復過程中的監督保障、檢查驗收、評估回訪、風險防範等配套機制,加強對環境侵害人履行生態修復義務的監督或回訪,探索建立環境損害修復專項資金制度,有效規範專項資金的籌措渠道、使用範圍和審批程序。”\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中國環境司法理念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數據庫專門設立了中國環境司法裁判板塊,首批收錄10件中國環境資源典型案例判決書(英文版)並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官網發佈,成爲世界各國共享中國環境司法案例,瞭解中國環境司法成就的重要窗口。\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939146182715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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