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3Cp\u003E殺害6人,強姦幼女2人、婦女10人,多次搶劫、盜竊……趙志紅在近十年時間裏犯下累累罪行,聳人聽聞。\u003Cstrong\u003E30日,這個披着人皮的惡魔被執行死刑,去了他該去的地方。\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img src=\"http:\u002F\u002Fp1.pstatp.com\u002Flarge\u002Fpgc-image\u002FRXijceBA97pe0Z\" img_width=\"940\" img_height=\"570\" alt=\"惡魔趙志紅是不是“呼格案”真兇?正義就該這麼較真\" inline=\"0\"\u003E\u003Cp\u003E趙志紅伏法,羣衆拍手稱快。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據不少媒體先前的報道,趙志紅親口承認,自己纔是“呼格案”的真正凶手,強姦殺害了婦女楊某某。\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而最高法很快澄清:法院沒有認定趙志紅就是呼格吉勒圖案的真兇。\u003C\u002Fstrong\u003E最高法刑五庭負責人表示,由於證據不足,人民法院對趙志紅強姦殺害楊某某的事實,不予確認。\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坦率地說,這肯定讓不少人大跌眼鏡。畢竟,經歷了“呼格案”這樣難以挽回的冤錯案件,“真兇伏誅”無疑將成爲法院的“加分項”。可出人意料的是,最高法沒有順水推舟,而是較起了真。\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這纔是公平正義該有的樣子!\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公平正義不是往自己臉上貼金,而是在追尋事實的道路上負重而行。\u003C\u002Fstrong\u003E憑着這種較真,我們纔有資格爲呼格吉勒圖案,畫上一個讓人痛惜又令人寬慰的句號——\u003C\u002Fp\u003E\u003Cimg src=\"http:\u002F\u002Fp3.pstatp.com\u002Flarge\u002Fpgc-image\u002FRXijceq7m8ppEY\" img_width=\"399\" img_height=\"600\" alt=\"惡魔趙志紅是不是“呼格案”真兇?正義就該這麼較真\" inline=\"0\"\u003E\u003Cp\u003E最高法的第一點“較真”,體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上。面對趙志紅的累累罪行,哪怕是不懂法律的人也會承認,無論是否要背上楊某某的人命債,他都罪該萬死。\u003Cstrong\u003E在這樣的情況下,司法者們沒有動過這樣的念頭:都覺得是他做的,那就由他背吧,反正他的下場是註定了的;讓他多背一宗罪,對輿論有個交代,也能趕快結束所有的難堪。\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這是因爲,罪犯再罪大惡極,也不是可以隨意判案的理由。有人背鍋,就肯定有人脫罪;對輿論有了交代,對法律卻沒了原則。如果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給趙志紅扣上“真兇”的帽子,那和當初呼格吉勒圖的悲劇沒有區別。“呼格案”因證據不足被糾正了,同樣的錯誤決不允許出現在趙志紅身上。\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哪怕是死刑犯,在法律面前也該得到平等對待,沒有例外。\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img src=\"http:\u002F\u002Fp1.pstatp.com\u002Flarge\u002Fpgc-image\u002FRXijcfsHjsACAB\" img_width=\"800\" img_height=\"533\" alt=\"惡魔趙志紅是不是“呼格案”真兇?正義就該這麼較真\" inline=\"0\"\u003E\u003Cp\u003E最高法的第二點“較真”,體現在疑罪從無上。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定罪量刑,要看法律規定的條件,是不是都有紮實的證據支撐。怎麼叫紮實?在刑法上要求證據必須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反過來,只要沒有達到這個證明標準,只要事實還有疑點,就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這就是“疑罪從無”。\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梳理錯案糾正的歷程,我們可以看到“疑罪從無”越來越清晰。在前些年,只有“亡者歸來”“真兇再現”,也就是案件明白無疑錯誤的時候,纔可能啓動糾錯程序;近年來,中國司法已經從單純的“錯案糾正”轉向了“疑案糾正”——案件有該查清的疑點沒有查清,貿然下判就是錯案。\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哪怕是惡魔,送他回地獄也必定以事實爲依據、法律爲準繩,而非“沒有真兇,那你就是真兇”的荒唐邏輯。\u003C\u002Fp\u003E\u003Cimg src=\"http:\u002F\u002Fp1.pstatp.com\u002Flarge\u002Fpgc-image\u002FRXijcgG19dMoPH\" img_width=\"540\" img_height=\"351\" alt=\"惡魔趙志紅是不是“呼格案”真兇?正義就該這麼較真\" inline=\"0\"\u003E\u003Cp\u003E公安機關在偵查期間對趙志紅的素描(界面新聞)\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最高法的第三點“較真”,體現在未經審判不得確定有罪上。今天的中國司法,已經習慣了輿論監督,並對輿論監督保持了開放態度。但這不等於司法默許了輿論審判。無論傳播方式如何發展,不能僅靠道聽途說就決定一個人的命運。\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趙志紅案”同樣說明了這一點。\u003Cstrong\u003E客觀地說,“趙志紅案”得到依法辦理,輿論關注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但輿論不能代替法律的嚴謹理性。\u003C\u002Fstrong\u003E有報道稱當初警方曾經提取了精斑這樣的關鍵證據,事後卻丟失了;也有自媒體渲染趙志紅是在執行死刑的過程中“槍下留人”,這些讓人感到“必有蹊蹺”的細節,經調查都屬子虛烏有。而今天“趙志紅案”的消息出來後,一些網絡媒體以“呼格案真兇伏法”進行報道轉載,這與人民法院認定的事實也背道而馳。\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經過控辯對抗,經過證據審查,經過嚴格程序,經過層層把關,司法判決的權威來源於此。\u003C\u002Fp\u003E\u003Cimg src=\"http:\u002F\u002Fp9.pstatp.com\u002Flarge\u002Fpgc-image\u002FRXijcgdFfjB4ht\" img_width=\"598\" img_height=\"366\" alt=\"惡魔趙志紅是不是“呼格案”真兇?正義就該這麼較真\" inline=\"0\"\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說到底,往日“呼格案”之所以發生,就是因爲缺了這點較真;今天最高法不隨波逐流,就是因爲有了這點較真。\u003C\u002Fstrong\u003E“呼格案”和“趙志紅案”同時提醒我們,守護公平正義,政法機關必須要有這種勇氣:\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雖千萬人,吾往矣!\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來源:中央政法委長安劍微信公號)\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947539480785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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