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駁回後,周振單方強行管理並實際控制雙方名下的公司及家庭的所有資產,柳夢於是在2018年5月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並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柳夢申報的雙方夫妻共同財產中,需要分割的房產有10餘套、車庫6間、債權約1218萬元、四家公司的股權約3375萬元、土地使用權約4400萬元,涉案財產價值高達1.15億餘元。

(原標題:再婚夫妻鬧離婚,億元家產怎麼分)

現代快報訊 再婚夫妻共同打拼數十年,積累上億身家,爲各自兒女,雙方矛盾日益突出,先後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近日,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成功調解了這起離婚案件,並對雙方高達1.15億餘元的共同財產進行了妥善分割。

據法院介紹,上世紀90年代,帶着兒子的柳夢與帶着女兒的周振重新組建了一個新的家庭,婚後兩人忙着打拼事業未再生育子女。近年來,兩人的孩子先後成年、相繼成家,雙方在各自親生孩子的經濟補貼問題上逐漸產生爭議,再加上家庭瑣事等矛盾,導致夫妻感情逐步破裂、分居。

2017年底,周振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被法院判決駁回。駁回後,周振單方強行管理並實際控制雙方名下的公司及家庭的所有資產,柳夢於是在2018年5月起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並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庭審中,對於柳夢要求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請求,周振均表示無異議,但對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及價值有異議。柳夢申報的雙方夫妻共同財產中,需要分割的房產有10餘套、車庫6間、債權約1218萬元、四家公司的股權約3375萬元、土地使用權約4400萬元,涉案財產價值高達1.15億餘元。

針對雙方夫妻共同財產的不同性質,法官陳文勇決定一一進行分割。在此過程中,柳夢要求對涉案公司資產進行評估,但周振以評估費用巨大而堅決不同意,且主張誰申請評估則由誰墊付評估費用。

而柳夢因離開家庭、公司時比較突然,銀行卡上只有一百餘萬元存款,除去日常開支及支付相關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無力再承擔評估費用,爲此,調解工作陷於僵局。

見此情況,陳文勇決定從他們的兒女入手。陳文勇與周振女兒溝通後,對方同意將公司資產由原、被告自行進行評估,對於評估後的差額雙方再進行補償。對於該方案,柳夢也欣然同意。

此後,經過雙方多次自行評估與法官多輪協商,雙方對於財產分割的分歧也越來越小。公司財產方面,雙方均表示對於涉及隱名股東的公司暫時不予處理,另外兩家公司中,經營效益較差的公司歸柳夢,經營效益較好的公司歸周振,涉及公司的房屋、車庫、債權、土地、廠房等財產全部歸公司,由周振補償柳夢1900萬元。而房產、車庫方面,由柳夢優先挑選,經過雙方挑選和自行估算,確定由柳夢補償周振房屋差價382萬元。

最終,雙方財產順利分割,周振補償柳夢1518萬元。

郭傑吉 本文來源:現代快報網 責任編輯:化成雨_NBJ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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