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派記者 張璐瑤 黃麗娜

“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佔他人座位。”近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公佈《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全文,其中明令禁止列車上“霸座”行爲。

據瞭解,《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18年9月30日通過,並將於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旅客不得強佔他人座位

不準“霸座”!《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12月1日起施行

高鐵“霸座”近期引起全國熱議,記者留意到,《條例》專門中對旅客的相關乘車秩序進行了明確。

《條例》第三十四條指出: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車票實名購買、查驗制度,並公開紙質、電子車票的使用規則。無有效車票、車票所記載身份信息與本人真實身份信息不符的,鐵路運輸企業有權拒絕其進站乘車。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佔他人座位。

此外,《條例》中還明確:旅客及其他進站人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接受鐵路運輸企業在車站、列車實施的安全檢查,配合鐵路運輸企業依法採取的處置措施,不得有打罵、侮辱車站和列車工作人員等行爲。

《條例》還指出,鐵路運輸企業應對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以及嚴重違反鐵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失信行爲進行記錄,並按照規定推送全國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有關部門和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依法對失信行爲實施聯合懲戒。

鐵路上飛“無人機”將受罰

記者留意到,近年來興起的“無人機”等航空器對鐵路線路安全產生的風險,《條例》也有明確規定。

《條例》第二十八條指出:禁止在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五百米範圍內放飛鳥類、升放無人駕駛航空器或者風箏、氣球、孔明燈等低空飄浮物體。確因現場勘查、施工作業需要飛行無人駕駛航空器的,應當按照規定獲得批准,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並提前通知鐵路運輸企業。

《條例》第四十條也明確指出:禁止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遺棄障礙物或者在鐵路線路上飛行無人駕駛航空器。

來源 | 羊城派

圖片 | 視覺中國

責編 | 胡曉倩 實習生 蔡雪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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