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3Cp\u003E7月23日9時許,商洛市洛南縣石門法庭院內突然傳來吵嚷聲,庭長王新雄見狀趕緊下樓查看情況。\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經詢問了解,原來是一起因買賣豬仔引起的民事糾紛:寇某經人介紹,去馮某家購買豬仔,在他人的幫助下選了五頭豬仔,每頭豬仔1000元,寇某當場向馮某付款3000元,其餘2000元約定次日給付。當日晚上,寇某發現其中一個豬仔有異常情況,趕緊找人救治,但救治無效,豬仔死亡。次日一早寇某氣匆匆跑到馮某家理論,指責馮某故意將病豬賣給他,馮某某也很氣憤,認爲豬仔是經寇某親自挑選,豬仔當時也都正常,自己沒有隱瞞欺詐寇某,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並引發肢體衝突,馮某在打寇某頭上打了幾拳,雙方撕扯着來到法庭“說理”。\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王新雄認真聽完各自陳述,對馮某打人的行爲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對寇某的情緒進行了安撫,確認了基本案情事實,講解了相關法律規定,對雙方進行了耐心的勸導調解。經過數個小時的調解,最終達成和解,寇某當場支付了馮某1500元買豬款,二人互相諒解、握手言和,一起民事糾紛就這樣及時得到了化解。(記者 李煜 實習生 郭衛芳)\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973374526121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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