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u003C\u002Fp\u003E\u003Cimg src=\"http:\u002F\u002Fp1.pstatp.com\u002Flarge\u002Fpgc-image\u002FRXnWEqGAolNQ1Q\" img_width=\"500\" img_height=\"342\" alt=\"國泰君安拋出同業競爭問題解決方案 仍有多家券商亟待化解\" inline=\"0\"\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上海證券控股股東將易主\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7月30日晚間,國泰君安公告稱,就解決與上海證券的同業競爭問題,國泰君安擬定了初步解決方案,即上海證券實施增資擴股,由百聯集團等投資者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增資完成後,百聯集團將成爲上海證券的控股股東,國泰君安與上海證券之間將不存在同業競爭問題。\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在蘇寧金融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何南野看來,國泰君安控股上海證券,雙方在經紀業務與自營業務等方面存在較大競爭。

"\u003Cp\u003E券商業併購大戲頻繁上演,但在整合路上如何解決同業競爭仍是一道難題。5年承諾期臨近,國泰君安與上海證券的同業競爭問題終於有了解決方案。根據7月30日國泰君安發佈的公告,上海證券擬增資擴股,控股股東由國泰君安變成百聯集團,國泰君安與上海證券之間將不存在同業競爭問題。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在券商業併購整合提速期,近期,多家券商的業務整合工作也傳來新動向,而各家券商面對同業競爭問題的解決方案也不盡相同。\u003C\u002Fp\u003E\u003Cimg src=\"http:\u002F\u002Fp1.pstatp.com\u002Flarge\u002Fpgc-image\u002FRXnWEqGAolNQ1Q\" img_width=\"500\" img_height=\"342\" alt=\"國泰君安拋出同業競爭問題解決方案 仍有多家券商亟待化解\" inline=\"0\"\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上海證券控股股東將易主\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7月30日晚間,國泰君安公告稱,就解決與上海證券的同業競爭問題,國泰君安擬定了初步解決方案,即上海證券實施增資擴股,由百聯集團等投資者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增資完成後,百聯集團將成爲上海證券的控股股東,國泰君安與上海證券之間將不存在同業競爭問題。\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不過,公告並未披露增資擴股的具體規模及金額等數據。根據公告,解決方案尚處於籌劃之中,且需國泰君安及上海證券履行相關法定決策程序,並經有權監管機構批准後方可實施。\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據悉,2014年7月,經證監會覈准,國泰君安受讓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證券51%股權,上海證券成爲國泰君安的控股子公司。根據證監會覈准批覆的要求,國泰君安需自控股上海證券之日起5年內解決與上海證券及其子公司海際證券的同業競爭問題。\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在這5年期間,國泰君安與海際證券的同業競爭問題首先得到了解決。根據國泰君安公告,2016年3月,經證監會覈准,公司已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轉讓了海際證券66.67%股權,解決了與海際證券的同業競爭問題。\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根據上海證券2018年年報,截至2018年末,上海證券共有3個股東。其中國泰君安爲該公司控股股東,持股比例爲51%,此外,上海上國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分別持股33.33%和15.67%。\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北京商報記者就國泰君安爲何會採用增資擴股的方式以及此方案會對公司業績和經營產生的影響等問題採訪國泰君安,對方回覆,以信披內容爲準。\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7月30日晚間,國泰君安還公佈了2019年上半年業績快報,上半年國泰君安實現營業收入140.95億元,同比增長22.99%;淨利潤爲50.2億元,同比增長25.22%。\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券商三大途徑破解同業競爭問題\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事實上,在法律層面,我國監管對於同業競爭有明確的限制。根據2012年證監會發布的《證券公司設立子公司試行規定》第三條規定,證券公司與其子公司、受同一證券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間不得經營存在利益衝突或者競爭關係的同類業務。同時,第十六條規定提到,證券公司通過設立、受讓、認購股權等方式控股其他證券公司的,應當自控股之日起5年內達到第三條規定的要求。\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在蘇寧金融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何南野看來,國泰君安控股上海證券,雙方在經紀業務與自營業務等方面存在較大競爭。只有徹底解決同業競爭,纔有可能有效保障國泰君安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那麼,券商解決同業競爭問題主要有哪些途徑?\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何南野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其一,是控股方券商徹底轉讓所持有的股份,其二是將控制的子公司券商進行整合,兩者差異化發展,把子公司券商打造成從事某一專門業務的機構,其三是轉讓控股權,將被控股券商變成其參股子公司。\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本次國泰君安選擇的是路徑三,相比路徑一,增資擴股的方式讓渡控股權仍可以保有上海證券未來的增值收益,也可以繼續與國泰君安形成協同效應,更說明國泰君安持續看好上海證券的未來發展。相比路徑二,路徑三不需要對上海證券進行拆解,可以讓上海證券發展成爲一家綜合性的券商公司。”何南野如是說。\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仍有多家公司同業競爭尷尬待解\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在券商業併購大戲接連上演之際,爲了解決同業競爭問題,多家券商併購後的業務整合工作也傳來新動向。\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早在2014年8月1日,方正證券收購民族證券100%股權獲證監會覈准批覆。根據證監會要求,方正證券須在控股民族證券5年內,解決與其同業競爭問題。7月29日,方正證券發佈公告稱,子公司民族證券於7月26日收到北京證監局批覆,覈准其註冊資本由44.87億元變更爲8億元。\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根據公告,方正證券於2018年10月30日審議通過了對全資子公司中國民族證券的淨資產減資及業務整合方案,同意民族證券作爲方正證券的承銷保薦子公司,僅保留證券承銷與保薦業務,其他各項業務全部轉移至方正證券;方正證券以轉移資產與負債的方式減少民族證券淨資產,對應減少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民族證券註冊資本由44.87億元減少至8億元。\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7年3月,中金公司獲准併購中投證券,收購完成後中投證券成爲中金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按照當時證監會批覆,中金公司5年內要解決與中投證券的同業競爭問題,目前,整合仍在進行過程中。最新的消息是,今年7月26日,深圳證監局覈准中投證券更名爲“中國中金財富證券有限公司”。根據此前中金公司方面的說法,中投證券定位將是中金公司零售經紀與財富管理的統一平臺。\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此外,根據7月25日中信證券公告,證監會近日向中信證券出具《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就中信證券收購廣州證券一事提出了同業競爭等14個方面問題。\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根據中信證券的初步業務整合計劃,廣州證券未來將定位爲中信證券從事特定業務的子公司,業務區域將主要集中在廣東省(深圳除外)、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雲南省、貴州省,同時中信證券將變更業務範圍,作出避免同業競爭的有效措施。未來,雙方如何在併購之後如何儘快形成合力優勢,也值得觀察。\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北京商報 記者 孟凡霞 馬嫡\u003C\u002Fp\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977899830752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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