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冒用他人信用卡、惡意透支的,以信用卡詐騙罪論處,故楊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辦理信用卡並惡意透支的行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u003Cdiv\u003E\u003Ch1\u003E原標題:雲南會澤縣一女子因信用卡詐騙被判刑8年\u003C\u002Fh1\u003E\u003Cp\u003E\u003Cem\u003E來源:\u003C\u002Fem\u003E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 \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近日,曲靖市會澤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楊某信用卡詐騙案開審,楊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u003Cdiv\u003E\u003Ch1\u003E原標題:雲南會澤縣一女子因信用卡詐騙被判刑8年\u003C\u002Fh1\u003E\u003Cp\u003E\u003Cem\u003E來源:\u003C\u002Fem\u003E 曲靖市人民檢察院 \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近日,曲靖市會澤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楊某信用卡詐騙案開審,楊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楊某,女,現年39歲,系會澤縣某醫院職工,曾擔任護士長一職。因工作需要,楊某保管了同事的身份證複印件,在同事不知情的情況下,於2010年6月用5名同事的身份證複印件向銀行申請辦理了5張信用卡。爲方便使用,楊某還將自己的電話號碼和住址作爲持卡人信息,之後不斷透支信用卡用於購車、購房、做生意,導致信用卡嚴重透支,無法償還,銀行多次催收未果,直至2018年7月案發。經法院審理認定楊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惡意透支人民幣達30餘萬元,用自己的信用卡惡意透支5萬餘元,案發前未歸還。\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冒用他人信用卡、惡意透支的,以信用卡詐騙罪論處,故楊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辦理信用卡並惡意透支的行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身份證是每個公民的法定證件,保管義務人不得隨意泄露他人身份證信息,更不得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來獲取利益,否則將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完)\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slice(6, -6), groupId: '671961396051915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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