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口美蘭: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爲進一步嚴明紀律和規矩,不斷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近日,海口市美蘭區紀委監委通報了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分別是:

  一、藍天街道龍岐經濟聯社原副董事長陳東超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6年10月,時任藍天街道龍岐經濟聯社副董事長的陳東超利用職務之便,爲龍岐經濟聯社五隊隊長王某武和村民謝某盛騙取兩塊集體土地的徵地補償款提供便利,並分別收受王某武和謝某盛現金共計7萬元。2018年春節前,陳東超向謝某盛家屬退還4萬元。2018年6月,陳東超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相關違紀款已收繳。

  二、區協稅辦主任李文遠(非中共黨員)違規發放補貼、超標準職務消費問題。李文遠在擔任區招投公司董事長期間,違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有關規定,以報銷個人支出費用的方式給公司高管發放額外津補貼84000元;在明知公司連年虧損的情況下,購買進口汽車一輛,長期由個人使用;每月使用車輛油料費明顯超過該公司規定的公車每月用油標準,存在奢侈浪費行爲;租賃商品房作爲臨時辦公場所並配備高檔辦公設備,由其個人辦公使用。2018年6月,李文遠受到政務記過處分。相關違紀款已收繳。

  三、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工作人員何少雄違規收受購物卡和禮金問題。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間,何少雄利用擔任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監督員的職務便利,先後收受其所監管的工程項目建設方工作人員價值1000元的購物卡和5000元禮金。2018年9月,何少雄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過處分。相關違紀款已收繳。

  通報指出,上述案例中,有的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有的違規發放、領取工作補貼,有的超標準職務消費,且均發生在黨的十八大後,是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和心存僥倖、頂風違紀的典型,必然受到嚴肅處理。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幹部務必深刻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爲戒。

  通報強調,黨的十九大報告對持之以恆正風肅紀作出新部署,發出了作風建設再出發的動員令、衝鋒號。2018年4月1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週年大會上再次強調要持之以恆正風肅紀。全區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堅決落實好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鬆懈、不停步、再出發,將作風建設不斷引向深入,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全區紀檢監察組織要充分發揮監察體制改革後形成的制度優勢,將糾正“四風”工作覆蓋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把壓力持續傳導到基層黨組織和各單位;要站在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高度,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實施細則中搞變通、打折扣等行爲,以及隱形變異的“四風”問題,堅持露頭就打,嚴肅追責問責,通報曝光。(美蘭區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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