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日凌晨2時許,河南洛陽偃師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佈消息,因偵查工作需要,原定於上午9時30分召開的釋永旭涉黑惡犯罪團伙主要成員公開指認現場揭發檢舉動員大會,暫時取消。召開“公開指認現場揭發檢舉動員大會”,初衷或是爲了方便民衆舉報、高效獲取相關涉黑惡線索,但形式上仍有變相“示衆”之嫌。

原標題:取消釋永旭涉黑“檢舉動員大會”,也是及時糾偏

今日凌晨2時許,河南洛陽偃師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佈消息,因偵查工作需要,原定於上午9時30分召開的釋永旭涉黑惡犯罪團伙主要成員公開指認現場揭發檢舉動員大會,暫時取消。但據瀟湘晨報報道,因爲昨天當地已“預告”大會消息,“大會取消”事發突然,現場依然來了大量準備觀看的民衆,造成交通擁堵。

通告一日遊,或許容易給人朝令夕改之惑。但此番當地公安機關及時取消檢舉動員大會,卻不失爲一次必要的糾偏。

畢竟,自從7月30日該地公安局發佈通告,要“在大口鎮大街(鎮政府南100米)設主會場,並押解犯罪嫌疑人進行公開指認犯罪現場活動”,在法學界已經引發了不少的爭議。

本案之所以受到強烈關注,一方面是黑惡頭目釋永旭的身份,另一方面就是“公開指認犯罪現場”。

據嵩山少林寺回應,釋永旭上世紀八十年代到少林寺出家,2003年離開,少林寺也從未設置“武僧總教頭”。記者還從登封市民政和教育部門獲悉,釋永旭所創辦的“登封市少林十八盤功夫武校”因無辦學資質,已被取締。此外,當地民衆在接受視頻採訪時稱:釋永旭承包了當地的牛心山洪江寺,霸佔了水庫,訛人錢。

至少從當地人單方面吐槽中能看出,釋永旭堪稱是地方一霸了。即便是出家人涉及犯罪,該怎麼判刑就得怎麼判,這也是此番掃黑除惡“清零行動”的題中之義。

需要多些審慎的是,本次掃黑除惡風暴從一開始就定下了法治的基調,要用過硬的證據、陽光的程序把涉黑惡案子辦成鐵案,經得起歷史考驗和審視,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是互爲表裏的。

召開“公開指認現場揭發檢舉動員大會”,初衷或是爲了方便民衆舉報、高效獲取相關涉黑惡線索,但形式上仍有變相“示衆”之嫌。

遊街、示衆被我國法律和相關司法規定所明確禁止。在1988年,兩高、公安部就下發通知,明確規定:不但對死刑罪犯不準遊街、示衆,對其他已決犯、未決犯以及一切違法的也一律不準遊街、示衆。

從辦案程序說,“指認現場”是指,偵查機關在偵查實踐中爲查找和印證某些事實和情節,組織犯罪嫌疑人對有關場所、物品等進行查找和確認。既然如此,本該在哪裏犯罪,就在哪裏指認,沒有必要集中到鎮政府門口的大道上,在衆目睽睽之下舉行這麼有“劇場效應”的活動。

當然,可能當地警方也有考量,比如認爲釋永旭在當地稱霸作惡年深日久,必須通過這種“戲劇性”的方式,打掉涉黑惡集團的囂張氣焰,恢復當地民衆的安全感,讓正氣抬頭,讓民衆有膽子來舉報。

黑惡勢力是民衆身邊的“切膚之痛”,當然要及時向民衆公佈掃黑進展。但如今的信息傳播渠道多種多樣,舉報也不必侷限於現場。當地將掃黑除惡的信心和行動傳遞給民衆,自然也能夠打消民衆的顧慮。

說到底,對黑惡勢力、犯罪分子依法懲處,其實就是最有效的震懾。取消“檢舉動員大會”,也體現出當地公安機關的自我審視與糾偏,其他地方也不妨審慎評估類似“劇場司法”正向和負面效果,一切程序還應依法而行。

□袁伊文(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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