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3Cdiv\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近日,省檢察院第六檢察部(民事檢察部)辦理的一起抗訴案件成功改判,當事人崇某甲的女兒專程來到省檢察院,贈送一面寫有“立檢爲公情繫於民 秉公執法爲民解憂”的錦旗,對檢察官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表示感謝和敬意。\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2002年,故城縣的崇某甲、崇某乙兩家因宅基地發生糾紛,故城縣政府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註銷崇某甲和崇某乙所持有的《集體土地建設使用證》,並予以收繳。崇某甲不服,向故城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被告故城縣政府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經過一審和上訴後,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未予支持。崇某甲遂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省檢察院受理該案後,承辦檢察官深入查訪覈實案情、仔細查閱法院卷宗、組織嚴密論證,審查認爲:崇某甲的宅基地清理登記表的辦理情況並未違反故城縣政府文件的相關規定,且崇某甲與崇某乙二人辦理的宅基證所依據的宅基地清理登記表未顯示有重疊部分。因此,行政處理決定書作出的註銷崇某甲土地使用證並予以收繳的處理決定,屬於處理不當,終審法院判決存在認定事實缺乏證據證明問題。\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承辦檢察官的審查建議得到省檢察院領導的高度重視,爲保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承辦檢察官在認真研究論證基礎上,將該案提請聯席會討論,聯席會認真聽取了承辦檢察官的研究意見,建議對該案提出抗訴。2018年11月7日,省檢察院就該案依法向省法院提出抗訴。\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今年5月22日,省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了衡水市中級法院和故城縣法院的判決,撤銷了故城縣政府行政處理決定書,全部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justify\"\u003E案件妥善辦理後,便出現了文中開頭的一幕。\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slice(6, -6), groupId: '672000696837262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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