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度背景】

2019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這是中國首部電子商務領域的綜合性法律,針對輿論關注的個人代購、刷單、捆綁搭售等都做了相關規定。

其中電商法規定:第一,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第二,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第三,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爲默認同意的選項;第四,電商法進一步加強了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尤其是人身安全方面。其中規定,對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覈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首部電商法實施,你如何看待

【命題預測】

中國首部電子商務領域的綜合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已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針對當前社會中密切關注的個人代購、刷單、大數據殺熟、捆綁搭售等都做了相關規定。對此,請談談你的看法。

【答題要點】

1.分析電商法解決什麼問題和帶來了哪些意義;

2.對於電商法要解決的問題的多角度分析(表現、危害和原因);

3.電商法該如何落實

【中公解析】

電商法的出臺,解決了當下電子商務領域中長期以來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問題,讓電商領域的發展有了規範和引導,也爲日後出現相應糾紛的解決提供了法律依據。

電子商務作爲中國的新四大發明,爲經濟發展做出了突出的貢獻,引導着世界電子商務新浪潮。但是在長期發展的過程中,由於作爲新興事物,相應的法律法規沒有跟上。電子商務領域缺乏着有效的法律引導,爆發出了市場經濟下的自發性的嚴重缺陷。其中個人代購,尤其是海外代購的野蠻生長尤爲突出,假冒僞劣產品橫行,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電商從業者的刷單行爲、大數據殺熟行爲不但損害者消費者的權益,也致使良心商家正常生存空間被擠壓,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性發展。而捆綁搭售的問題使得消費者不得不爲獲取心儀商品或服務而爲自身並不需求的商品或服務付出金錢。

這些問題的發生究其根源在於市場經濟缺乏了引導和規範,商家爲了自身獲利,採取的種種手段不受約束。消費者也無法順利的爲自己維權,也許一件從電商平臺購買的商品幾塊錢,在手機APP上購買一張火車票被強行搭售的各類優惠券十幾塊錢,在維權時要花費更多的金錢,根據以往的處理原則,這種小數額的損失不太會爲社會造成過大的危害,但是互聯網時代,信息傳播成指數級裂變,量變引發質變,這種小數額的損失的積累卻成了有可能是讓來之不易的繁榮景象成爲被蟻穴崩潰掉的千里之堤。

《電商法》的實施,讓電子商務有法可依,能夠有效解決這些問題,嚴格的主體登記規定,可以使躲在互聯網後的商家來到臺前,方便了消費者進行維權,也對電商平臺經營者的主體責任進行了詳細規定,必須提供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否則就要承擔先行賠付的責任。詳細的負面清單可以讓電商從業者清楚哪些行爲是不可以發生的,讓電子商務從業者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成本變得非常高,爲電商市場的發展肅清了道路。可見《電商法》是非常具有劃時代意義的。

《電商法》,據瞭解,新法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必須要進行主體登記,有營業執照,有明確地址,在稅務部門備案,這就。並且,如果是電商平臺上的經營者出現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情況,電商平臺還將承擔相應責任,如果電商平臺不能夠提供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聯繫方式等信息,那麼他還要承擔先行賠付的責任。

在《電商法》的落實過程中,我們也要看到此法屬於基本法,更多是框架性、原則性規定,還需要進一步細化,而且由於電商領域的迅猛發展,還會有各種各樣新問題層出不窮,所以也需要不斷完善。其次,電子商務是互聯網時代的產物,其交易行爲在平臺上多作爲數據處理,能夠留存數據痕跡,監管部門應升級監管方式,尤其是類似稅務的監管,多采用大數據等新技術手段,用互聯網的方式來解決互聯網的問題,才能真正確保《電商法》得到很好的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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