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然之家花7.5萬買地板沒收到貨,消協兩次發函被拒收

居然之家是國內知名大型連鎖家居建材市場,對外宣稱是中國家居建材流通企業的龍頭企業之一。然而,濰坊市民周先生慕名去居然之家濰坊店消費卻遇到糟心事:他從居然之家花7.5萬多元購買了地板,誰知地板商關門失聯,貨卻一直沒收到。周先生試圖向居然之家索賠,卻屢屢被拒。更匪夷所思的是,周先生向濰坊市消協投訴,消協上門將事情調查清楚後向居然之家兩次發函竟均被居然之家拒收。

在居然之家買地板,沒收到貨商家關門了

周先生告訴記者,他於2019年3月26日在濰坊居然之家元気東洋店(2290216)選購了實木地板,先交了定金8500元,後於2019年5月31日交餘款67000元並簽訂銷售合同,合同約定於2019年6月8日-6月15日送貨。可是,直至6月底周先生也沒有收到貨,後多次聯繫店主張照慶未果。7月1日,周先生去濰坊居然之家查看,竟然發現元気東洋店已關門歇業,找居然之家負責售後人員,售後人員也也聯繫不上。

被消費者投訴,居然之家拒收消協兩次發函

在居然之家花75500元買地板,商家竟然跑了,周先生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這個事實。“我爲什麼來這消費?還不是衝着居然之家的名氣和信譽?”周先生向居然之家提出先行賠付的要求,可是被居然之家一口回絕。

7月3日,周先生到濰坊市消協進行投訴。接到投訴後,消協非常重視,於7月4日到居然之家進行調查瞭解,並與居然之家朱桂波經理進行了溝通協調,7月9日又組織雙方到濰坊市消費者協會消費者權益糾紛調解中心進行調解,可是濰坊居然之家仍拒絕向周先生先行賠付。

居然之家拒不先行賠付,稱他們沒收到貨款

濰坊市消協工作人員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櫃檯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櫃檯租賃期滿後,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櫃檯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櫃檯的出租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山東省消保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在展銷會、租賃櫃檯、租賃場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櫃檯租賃期滿後,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或者櫃檯、場地的出租者要求賠償。

被消費者投訴,居然之家拒收消協兩次發函

消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出租者負有保證承租者在租賃櫃檯期間經營活動符合法律規定的義務。對承租者在此期間內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出租者應負有一定的責任。經過調查他們發現,元気東洋店與居然之家簽訂了租賃協議,居然之家在未收到今年第二季度租金的情況下,於7月1日對元気東洋採取了停電措施,元気東洋在租賃期限未到的情況下關門歇業,濰坊居然之家應負一定的管理責任。據此,濰坊居然之家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應當履行先行賠付消費者貨款75500元的責任,然後再向元気東洋店主張照慶進行追償。

可是,先行賠付的主張被居然之家以未收到貨款和消費者未與居然之家簽訂銷售合同爲由拒不執行。

消協兩次發曝光函均被居然之家拒收

周先生告訴記者,當時他購買地板時是與元気東洋店籤的銷售合同,錢也是交給了気東洋店。7月1日,居然之家還公佈了一份對元気東洋點的處罰通知書,可後來,居然之家卻一度質疑周先生是不是真的從居然之家買的地板。

8月1日,記者聯繫到居然之家濰坊店,負責售後的工作人員孫女士告訴記者,居然之家實行統一的收銀和統一的銷售合同,至於周先生直接與元気東洋店交易和籤合同出了問題那是他自己的事情,居然之家不負責。孫女士還表示,現在周先生拿不出任何和居然之家簽訂的銷售合同,無法證明他的地板是從居然之家買的。

對此,周先生認爲居然之家以錢沒交給他們、沒與他們籤合同爲由拒絕先行賠付的理由站不住腳。“我是來居然之家買東西的,我沒有義務搞清楚居然之家和租戶之間結賬的規定,要不然,和我在外邊消費有什麼區別呢?”周先生不解地說。濰坊市消協工作人員認爲,“就算租戶私自向消費者收取費用,也只能說明是居然之家的管理出現了問題,居然之家此次推卸責任站不住腳。”

被消費者投訴,居然之家拒收消協兩次發函

記者注意到,居然之家在對外宣中曾多次提到,“先行賠付”的服務理念是居然之家成功的重要理念之一,把“先行賠付”真正做到實處,凡是站在消費者的角度考慮,成就了居然之家完美解決顧客投訴的驕人記錄。可是,濰坊市民周先生經歷的卻是居然之家強硬的拒陪。

7月23日,濰坊市消費者協會擬對居然之家違法事實並予以曝光發函告知,濰坊居然之家拒絕收件。7月24日,消協啓動訴轉案程序,對濰坊居然之家與周先生的消費糾紛案移交奎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立案調查。

8月1日,濰坊市消協再次電話聯繫居然之家並擬傳真《關於曝光居然之家元気東洋店侵犯消費者利益案的通知》,接線員再次拒收。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蔚曉賢馬媛媛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