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严打乱垦滥占林地违法犯罪: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摘要:记者从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8月1日至10月31日,河北将组织开展代号为“2019·1号金盾行动”的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各地对本地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巡查,同时,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及时接受举报和报案。
记者从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8月1日至10月31日,河北将组织开展代号为“2019·1号金盾行动”的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乱垦滥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非法占用林地进行开垦、开矿或经营、加工矿石、建设尾矿库的行为;
——非法占用林地实施房地产、工业园区等城乡经营性项目建设的行为;
——非法占用林地进行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的行为;
——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以及风景名胜区林地的行为和其它非法占用和破坏林地的行为。
日前,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向各市、各有关单位印发了保护森林资源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也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任务责任,狠抓措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各地对本地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巡查,同时,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及时接受举报和报案。
对破坏林地资源的案件,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及其办案人员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首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再进行其它处理。按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构成刑事案件的,必须移交森林公安或地方公安机关处理,严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蕾
■编辑/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