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5月17日,林某將梁某壯起訴至南寧市江南區法院,法院判決梁某壯向林某歸還欠款21萬元,並支付利息。7月31日,在南寧市江南區法院對面餐廳喝早茶的老賴梁某壯,被執行法官逮個正着。

微信賬戶裏每月收支都是幾萬元甚至十幾萬元,動輒到高檔茶餐廳喝早茶,卻賴着欠款不還……7月31日,在南寧市江南區法院對面餐廳喝早茶的老賴梁某壯,被執行法官逮個正着。因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義務,梁某壯被司法拘留15日。

“有個叫梁某壯的被執行人,正在你們法院對面的餐廳喝早茶……”7月31日上午10時20分許,江南區法院執行指揮中心接到市民舉報。10分鐘後,執行法官來到梁某壯喝早茶的餐桌前。經過身份比對後,法官向梁某壯宣讀拘傳決定書,在同桌及鄰桌客人驚訝的目光中,法警將此前還在舉杯高談的梁某壯帶走。

明明有能力卻不還錢,老賴正喝早茶被帶走司法拘留15天

正在喝早茶的梁某壯(左一)被執行法官逮個正着。

梁某壯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的被執行人。2017年5月7日,梁某壯以資金週轉困難爲由,向朋友林某借款30萬元,約定借款期限爲兩個月。借款到期後,經林某數次催促,梁某壯僅還了9萬元,其餘21萬元遲遲未歸還。2018年5月17日,林某將梁某壯起訴至南寧市江南區法院,法院判決梁某壯向林某歸還欠款21萬元,並支付利息。

判決生效後,梁某壯仍不理不睬,林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法院依法傳喚,梁某壯向法院申報了財產,聲稱自己除持有廣西某投資公司50%的股權外,無其他任何財產。梁某壯還向法院承諾,2019年4月底向林某支付10萬元,餘款每個月支付1萬元,直至還清所有欠款爲止。可實際上,梁某壯並未歸還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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