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提交的书面答辩意见称,原告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住所地,且原告投保时及理赔申请时提供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勤政苑2-3-201是虚假地址,导致我公司做出错误的承保决定。【裁判规则】。

保险公司不赔的理由是:你的地址写错了!法庭会怎么判呢?

案例讲保险,自保叔跟你聊一聊,地址没写对,保险公司想“赖账”的案例 【案情】

2017年4月24日,原告与被告代理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健康100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2017年10月25日,原告在桂林市中医医院门诊检查发现左乳外下象限占位××变伴钙化,并于10月29日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左乳房恶性肿瘤。

2018年1月3日信泰人保河南分公司出具《理赔决定通知书》,以原告未向公司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决定不予给付保险金,并解除保险合同,退还保险费。提交的书面答辩意见称,原告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住所地,且原告投保时及理赔申请时提供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勤政苑2-3-201是虚假地址,导致我公司做出错误的承保决定。

两被告经本院传唤后未到庭参加诉讼

保险公司不赔的理由是:你的地址写错了!法庭会怎么判呢?

【裁判结果】

被告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蒋红艳保险金10万元及利息

【裁判规则】

被告也没有提供证据证实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勤政2-3-201为虚假地址;被告也没有提供证据证实原告已知晓投保前患有恶性肿瘤。

因此,原告没有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被告无权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保险公司不赔的理由是:你的地址写错了!法庭会怎么判呢?

【分析】

《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表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险公司没有设立分公司的,保险机构应在销售时就可能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作出明确提示,要求投保人确认,并留存确认记录。

异地投保不影响保险合同效力,也不影响后期理赔,不论是线下保单还是网上投保,保险公司基本都支持线上申请或邮寄资料进行理赔。

【保叔说法】

在我们国家,法律和监管都会倾向于保护投保人的利益,所以只要不是带病投保,我们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就不怕保险公司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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