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羊城派記者 薛江華

通訊員 劉洪羣 張智慧

2019年立夏來臨前,廣東省韶關市仁化縣大橋鎮經歷了“水火兩重天”,先是連綿不斷的大雨天,接着又是連日高溫,地表燙如鍋,大地變烤爐。

日前,記者在39度高溫酷暑天氣裏,走進大橋鎮司法所,聽“和事佬”講述每個調解背後的艱辛和不易。

百年祖墳糾紛持續4年,韶關兩村劍拔弩張,這個“和事佬”搞定了

百年祖墳受損,糾紛持續四年

故事先從一宗難辦的山墳爭地糾紛案講起。

今年3月22日,韶關市曲江區大塘鎮盧郭村村民盧某到鎮調委會,反映其盧姓家族埋葬在仁化縣大橋鎮江村委會紫金山上的一座百年祖墳遭到破壞,並向大橋鎮派出所報案。

經調查瞭解,雙方矛盾由來已久,爭議地的墳墓爲大塘鎮盧郭村村民的祖墳,幾百年前安葬於此。2016年春分掃墓時發現,仁化江村民在距離盧姓祖墳墳尾15米左右的地方新建了一印子墳,雙方因而引發糾紛。

水江村調解委員會主任鍾佩彬多次召集雙方調解,仁化江村民餘某答應在年底將印子墳遷走,但未如期履行約定。

2019年春分,盧郭村村民掃墓時見印子墳仍未遷走,認爲該印子墳影響風水而憤懣不已,遂將該印子墳墳頭翻掉,餘某見此行爲一時激動便將盧姓祖墳兩邊扶手損壞。雙方矛盾由此進一步激化。

後盧姓村民20餘人到大橋鎮政府討說法。因涉案人員較多、案情社會影響力較大、管轄權涉及多個部門等特點,大橋鎮黨委政府決定啓動多元聯合調解機制,由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牽頭進行調解。派出所、司法所、綜治辦和駐村律師等工作人員,多次組織雙方到爭議墳地現場查看和調解。

百年祖墳糾紛持續4年,韶關兩村劍拔弩張,這個“和事佬”搞定了

雙方互不相讓,調解僵持難進

今年6月18日下午再次進行調解。調解室內開着空調,水江村村民與盧郭村村民爲山墳地界爭論不休,雙方進進出出共十多名村民代表,各自據理力爭,寸步不讓。

爭吵聲此起彼伏,每當有村民情緒激動的時候,大橋鎮派出所副所長賴勝明就請該村民到調解室外,勸村民不動肝火,等村民火氣降下來,又重新回到調解室裏。

“《殯葬管理條例》沒有明確墳地的使用範圍多大,所以雙方只能通過協商解決。”司法所長劉文娟說。

兩個小時過去了,糾紛雙方就墳墓佔地區域中心點後端爲多少米僵持着,盧郭村村民堅持15米,水江村村民堅持11米。

盧郭村村民認爲餘某要對損毀墳墓扶手進行損害賠償;還將建於祖墳墳尾的印子墳遷走。而仁化江村村民則提出墳墓所在地的山林權屬問題,認爲盧姓祖墳佔地面積過大,印子墳不在盧姓祖墳範圍內,盧郭村村民無權干涉。

賴勝明爲村民長時間的爭吵而感到頭疼,他左手撐住額頭閉目緩神,“看來這次調解又要泡湯了。”他說。

“你們這樣僵持下去就沒法解決問題,將來每年掃墓祭祀還會繼續發生糾紛,如果矛盾激化鬧出人命,你們誰負責?”現場主持調解的大橋鎮黨委副書記鄧飛說。他勸村民雙方冷靜下來認真思考,爲了死者安息和後代安寧,雙方要適當作出讓步。

僵局出現轉機,立馬前往劃界

約半個小時後,僵局竟出現轉機,兩個村願意各退讓2米,同意以13米爲界限。賴勝明和劉文娟趕緊書寫和打印《調解協議書》,分別給兩村村民過目,雙方村民對《調解協議書》的某些字眼和用詞提出異議的,立馬進行改進或解釋。

17時許,雙方村民在《調解協議書》上完成簽名和按指紋並握手言和。

爲了落實調解成果,參與調解的主要人員立即前往糾紛地現場劃界。賴勝明調來了派出所的皮卡車,劉文娟打電話聯繫了水江村調解主任鍾佩彬。皮卡車迎着陽光一路向西,坐上渡輪過來江,在山路上艱難前行了一個多小時,直到盡頭,一行人下車接着步行上山。

上山的路被比人高的雜草和灌木所遮擋,如果沒有村民帶領,根本看不出有路,人一走進去就被植被淹沒了,原本的上山隊形看不見了,只能聽聲音辨方向,每走一步都要撥開植被,腳下滿是野草和落葉,極易打滑。

穿着涼鞋上山的劉文娟事後說,她懷孕6個月時,挺着肚子看不到自己的腳,仍要上山調解糾紛,其中一次剛下完雨,山路很滑,穿着防滑的球鞋仍很擔心,雙手能觸及的雜草、灌木枝條和爬藤等都牢牢抓住。

實地進行測量,雙方指認拍照

糾紛爭議的墳地位於山頂的斜坡上。17時52分,賴勝明一躍跳上拱形的墳頂,固定測量起點,以墳頂爲中心對四周進行測量,其中最具糾紛起因和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的墳後13米重點測量。

水江村村民與盧郭村村民都在測量點旁觀看,一村民還伸手將劉文娟手上的皮尺往地面壓了幾公分,待雙方村民確定13米位置無誤,在13米的位置插上小樹枝做標註,雙方村民用手指認並用手機拍攝存圖。

至此,雙方村民劃清界址達成協議,雙方互不追究破壞墳墓一事的任何責任,被破壞部位雙方自行修復。歷時4年多山墳糾紛圓滿解決。

鎮村兩極聯調,大糾紛不出鎮

類似這樣的案例還有很多。

據大橋鎮司法所的統計數據,2019年上半年,鎮村兩級共調解矛盾糾紛93宗,達成調解協議93宗,涉及金額61.2萬元。

其中重大疑難複雜糾紛7宗,損害賠償糾紛31宗,山林土地糾紛6宗,鄰里糾紛27宗,生產經營糾紛12宗,徵地拆遷糾紛5宗,婚姻家庭糾紛6宗,宅基地侵權糾紛3宗,合同糾紛1宗,其他勞動爭議2宗,糾紛調解成功率100%。

劉文娟說,自2016年5月到大橋鎮司法所工作以來,許多重大疑難糾紛都是在鎮委鎮政府參與和指導下,司法所、派出所、綜治辦、駐村律師和村委會幹部等相互配合,纔將一宗宗矛盾化解掉。

先後成功調解因果園務工意外死亡糾紛,死者家屬獲賠償15萬元;

因擅入水庫游泳玩耍意外死亡糾紛,死者家屬獲賠6.5萬元;

大橋中學學生交通事故糾紛,家屬獲賠32萬元;

因建房不慎從房頂摔下死亡糾紛,家屬獲賠25萬元;

歷時4年的祖墳界址糾紛得以圓滿解決等等。

賴勝明說,自己長期在公安派出所一線工作,2006年開始,這種各部聯動調解化解重大疑難糾紛的做法就已出現,公安熟悉刑法、刑訴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其它的法律司法所和駐村律師比較熟悉,在糾紛調解的過程中,大家可以利用自身所掌握的法律知識進行優勢互補。

此外,鄉鎮調解,大都面對年齡較大,知識層面較低的村民,村幹部就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爲村幹部是村民身邊的人,低頭不見抬頭見,村幹部說的話,村民會聽,司法所、派出所說的話他們不一定會聽,這是村幹部的優勢。各方面的優勢集中在一起纔能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來源 | 羊城派

責編 | 吳瑕

實習生 | 劉曉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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