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8年11月29日,昆明市官渡區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春提起公訴,2019年6月25日,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某春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現實版“韋小寶”結婚4次又騙人百萬\" inline=\"0\"\u003E\u003Cp class=\"pgc-img-caption\"\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u003Cp class=\"ql-align-center\"\u003E\u003Cbr\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6年12月,受害人許某特經朋友介紹,知道了一個在武定縣開採礦產的項目,並結識了王某春。

"\u003Cdiv\u003E\u003Cp\u003E最近,網絡上出現了一個熱詞“甘蔗男”,形容開始談戀愛的時候非常甜,但是最後卻只剩渣的男人,其實就是我們所說的“渣男”。\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劈腿、花心這些“渣男特質”,對於現實版“韋小寶”王某春來說,只能算是“小意思”。他不僅結過四次婚,還犯了重婚罪;不僅好色更貪戀錢財,竟僞造合同詐騙他人100萬元,讓人大跌眼鏡。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起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檢察院辦理的重婚及合同詐騙案。\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現實版“韋小寶” 婚姻也阻止不了他花心\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3年2月,女子羅某與“韋小寶”王某春在相親網站上認識。雖然只見過一次面,王某春經常主動提出想要結婚,當年的8月,兩人就在重慶登記結婚。婚後,羅某跟隨王某春回到昆明,王某春安頓她住進了昆明市呈貢區的一個住宅小區,聲稱這套房是自己的物業之一。當羅某購置傢俱準備入住時,才得知這套房子只是王某春租的,而這只是王某春大大小小的謊言的開篇而已。\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曾經的甜言蜜語就像泡沫,美麗卻一觸即破。羅某說:\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 結婚第二個月,他就稱自己負債累累,要我幫借500多萬元。之後我多次聯繫他離婚,還沒離婚他就去向不明。後來我才知道,當時我們結婚的時候他已有妻子。 ”\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原來早在2011年時,王某春便與羅某儷登記了結婚,2013年尚未離婚又與羅某結婚。\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這些還不算完,膽大包天的王某春得知羅某知道真相後還威脅道:“如果起訴我就弄死你全家。”更可笑的是針對自己重婚的事實,王某春辯解稱:“與羅某辦理結婚登記時沒有想太多,就想着幫她走出婚姻恐懼症的陰影。”\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除了和羅某儷、羅某結婚,這位現實版的“韋小寶”在1986年、1999年分別還和兩位女性有過婚姻關係,2018年,警方抓捕王某春時,他還和另外一名女性保持着關係。\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謊稱挖礦 騙走合作方百萬現金\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除了在感情上是個不折不扣的“甘蔗男”,王某春在生意上還是個貨真價實的“大騙子”。\u003C\u002Fp\u003E\u003Cp class=\"ql-align-center\"\u003E\u003Cbr\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div class=\"pgc-img\"\u003E\u003Cimg src=\"http:\u002F\u002Fp3.pstatp.com\u002Flarge\u002Fpgc-image\u002F0eebe8d8139b4e9d82c3151905e5a977\" img_width=\"960\" img_height=\"615\" alt=\"不要和“甘蔗男”談戀愛!現實版“韋小寶”結婚4次又騙人百萬\" inline=\"0\"\u003E\u003Cp class=\"pgc-img-caption\"\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u003Cp class=\"ql-align-center\"\u003E\u003Cbr\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6年12月,受害人許某特經朋友介紹,知道了一個在武定縣開採礦產的項目,並結識了王某春。“當時他說這個礦產是用來向當地信用社抵債的,還說自己有開採礦山的設備及能力。”許某特說道。\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王某春向許某特承諾:“只要投資200萬元,就可以分得采礦項目總利潤的16%。”許某特心動了,於是在2017年1月,許某特和朋友毛某與王某春簽署了合同。之後王某春先是以“選場檢修費”向許某特要了10萬元,隨後又催促許某特和毛某交付剩餘190萬元,於是許某特又陸續向王某春轉款了90萬元。\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礦場一直沒有動靜,許某特慌了神,便去當地信用社詢問自己投資的礦產項目,才發現此事子虛烏有,這時許某特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騙了。\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騙財騙色的老江湖最終也難逃法律對他的制裁,在感情上欠下的債、在生意上丟掉的信譽,最終都會以法律的形式來償還。\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犯罪嫌疑人王某春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其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之規定,已構成重婚罪 ;犯罪嫌疑人王某春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以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規定,已構成合同詐騙罪。\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2018年11月29日,昆明市官渡區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春提起公訴,2019年6月25日,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某春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繼續追繳涉案款項,發還被害人許某特。\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u003Cstrong\u003E 檢察官提醒\u003C\u002Fstrong\u003E\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不管是談戀愛也好,還是做生意也罷,都要謹慎而行。談戀愛、結婚之前務必要了解清楚對方的情況,尤其是對方的婚姻狀況。而做生意更要謹慎投資,務必要經過多方考察之後再做決定。\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u003C\u002Fp\u003E\u003Cp\u003E編輯:王其其\u003C\u002Fp\u003E\u003C\u002Fdiv\u003E"'.slice(6, -6), groupId: '672077184187657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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