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水洞戰鬥是中國人民志願軍“打響抗美援朝第一槍”的一個標誌性戰鬥,但對於一一八師兩水洞戰鬥的性質,存在兩種不同的說法。有的認爲該戰鬥的性質是遭遇戰鬥,如《抗美援朝戰爭的經驗總結(草稿):戰爭簡史》中稱:“僞第6師1個步兵營及1個炮兵中隊,於是日10時在溫井西北兩水洞地區與我第40軍第118師遭遇,爲我全部殲滅”。

有的則稱之爲伏擊戰鬥,如《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十軍軍史綱要——抗美援朝時期(草稿)》中的說法是:“我預伏在兩水洞地區之118師兩個團,在‘消滅美帝侵略軍,先砍斷李承晚這條腿’、‘一定要打響出國作戰第一炮’的決心下,嚴陣以待,當敵先頭之加強營全部進入我伏擊圈時,迅速分路向敵出擊。該敵遭我突然打擊,措手不及,用牽引車拖着的大炮未及開火即爲我繳獲。激戰1小時,敵軍自譽爲‘精銳’的加強營全部被殲,美軍顧問賴勒斯亦被活捉”。“伏擊”之說較“遭遇戰鬥”似乎更爲常見,不少軍史或教材裏都採用此說,個人回憶材料或報告文學等作品中更是屢見不鮮。雖然上世紀八十年代曾經有人對此提出過辨析,但似乎也並未引起重視。

這一仗打贏了,卻還有爭議?其實這正體現了嚴謹

有些出版物中則是將“遭遇戰”作爲戰鬥設想或戰鬥決心,而具體的部署和打法則還是用“伏擊戰”的說法。比如《抗美援朝戰爭的經驗總結》的戰例選輯中“第40軍步兵354團兩水洞、豐下洞地區遭遇戰鬥”的戰例,雖然用了“遭遇戰鬥”的名稱,但一一八師的戰鬥決心卻是“在溫井西北地區停止前進,以前衛團展開於豐下洞、富興洞以北有利地形,爭取主動與先機,以伏擊手段向繼續北進之敵行軍縱隊翼側實施突然猛烈的衝擊,首先殲滅敵前衛”。

軍事學院訓練研究部所編寫的《教學參考戰例(初稿)》中亦選用了這一戰例,將戰鬥性質進一步明確爲“預期遭遇戰鬥”,並認爲該戰鬥系“我軍在行軍中確實掌握了敵人的行動企圖,且途中又有良好的地形可利用,迅速由行軍狀態轉入有組織的待伏,以伏擊手段殲滅處於行軍狀態之敵,是組織與實施遭遇戰鬥的一種形式”。在軍內的教材或刊物中也有類似的觀點。在某些研究中更有人明確提出,兩水洞戰鬥“在戰役上是採取與敵預期性的遭遇,而在戰鬥部署上則是採取的伏擊手段”。

軍科版的《抗美援朝戰爭史》中雖然未明確該戰鬥的性質,但也用了“第40軍決定以第118師佔領溫井至北鎮公路以北高地,以伏擊手段截殲北犯的敵人”、“25日上午,(南朝鮮第6師第2團先頭第3營)營主力也全部進入志願軍118師預設的伏擊圈”這樣的說法。

筆者以爲,關於該戰鬥的性質問題,諸多與此戰直接相關的當事人的說法不容忽視。彭德懷曾在其自述材料中提到:“二十一日晨我四十軍之某師通過北鎮不遠,即與李承晚僞軍遭遇。第一次戰役是一個不期遭遇戰,我立即改變原先行軍部署,利用我軍特有的靈活機動,在北鎮雲山地區消滅了李承晚僞軍一部,打退美僞軍的追擊,立穩了足跟”。原志願軍政治部主任杜平在他的回憶錄中也肯定了這是一次遭遇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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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八十年代四十軍一一八師後勤部爲編寫《354團兩水洞、豐下洞戰鬥地區伏擊戰鬥後勤工作》的戰例,走訪了參與該戰鬥的主要領導人及知情人。這些領導和知情人在審讀戰例修改稿的過程中,普遍對該戰鬥的性質提出了質疑,認爲應該是“預期遭遇戰”而不是“伏擊戰鬥”。如原四十軍軍長溫玉成在談到對該戰例修改稿的意見時說:“對於這一仗的性質,今年春節前後,同解方同志交換過意見。我認爲是一次遭遇戰,不是伏擊戰”、“這次戰鬥,在形式上似乎帶有伏擊的性質,但這是遭遇戰鬥殲敵的最好手段。這個戰例如按伏擊戰鬥寫,我是不同意的,也不符合歷史”。時任第三五四團團長的褚傳禹也說:“對戰鬥的性質,我有不同看法。我認爲,這次戰鬥不是‘伏擊戰’,而是‘遭遇戰’”。原三五四團政委陳耶也表示:“對這個戰例確定的戰鬥性質有不同看法。我認爲定‘預期遭遇戰鬥’比較合乎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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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語》中,將“伏擊戰鬥”定義爲:“以設伏的方式攻殲運動之敵的戰鬥”,是實施進攻戰鬥的方式之一。這個定義過於簡略,對於一般不太瞭解軍事術語的讀者而言,對什麼是“伏擊戰鬥”,恐怕仍是不甚了了。抗美援朝戰爭期間出版的《軍語彙編(初稿)》,則對“伏擊”有較詳細的解釋,可以參考。按照《軍語彙編(初稿)》中的定義,所謂“伏擊”,即“預先偵知敵人的兵力及其必經的道路與時間,在道路附近埋伏下必要的兵力,等待敵人一部或全部、先頭或後尾進至我預定的伏擊圈內時,突然予敵以襲擊,這種動作就叫伏擊”。由此可知,伏擊戰鬥的目的性很明確,須對敵人的行動(包括兵力、時間、路線)有一定的瞭解,並預有決心、計劃以及相應的部署,這是構成“伏擊”的必要條件。

依照以上的條件來分析,兩水洞戰鬥難以構成“伏擊戰鬥”所必須的要素。

1、志願軍當時並未掌握南朝鮮軍第六師的具體情況和動向。

南朝鮮軍第六師第二團於10月24日夜到達溫井休息,25日晨,令第三營爲先遣隊向北鎮開進。先於該團一天,第六師之第七團經同一條路西進,並於25日傍晚未經任何戰鬥到達了古場。對於敵軍的這些情況及動向,志願軍當時並未確切掌握。《四十軍在朝鮮》一書中稱,一一八師原定25日拂曉前進至溫井,但師長鄧嶽在行軍途中聽到熙川方向的炮聲,判斷敵有可能先我佔據溫井,“當即研究決定:讓前衛三五四團暫不過溫井,在溫井以北的豐下洞和富興洞地區嚴陣以待,隱蔽休息。要佔據有利地形,構築簡便工事,準備戰鬥,阻敵北犯。師主力集結於兩水洞和北鎮地區,視情況投入戰鬥。如果敵人不來,明晚再繼續前進”。

鄧嶽的傳記中寫道:“25日凌晨3時左右,距溫井大約還有10多公里,鄧嶽命令部隊停止前進,就地宿營、造飯、隱蔽”、“敵軍具體到了什麼位置?一一八師在何處設定阻擊陣地?這些問題彭總並沒有明確指示,因爲彭總當時對敵情瞭解也並不是很詳細,而兵團和軍首長均在後面,對前面的情況更不可能清楚,也未有明確指示,所以這一切都需要鄧嶽獨自機動處置。故而他以穩妥爲首要,果斷下達了停止前進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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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玉成、褚傳禹、陳耶等人的回憶也證實,戰鬥打響之前情況並不明瞭。溫玉成稱:“我告訴了作戰科長尹燦貞通知各師作好與敵遭遇的準備。這次戰鬥,是在敵進、我進中打響的,354團在敵情不明的情況下,搶先佔領有利地形,是邊打邊明確敵情的”。褚傳禹也說:“師裏雖指示要做好隨時遭遇準備,我們也研究了應急措施,但是到底敵人從哪裏來,有多少,是哪個番號,有什麼特點,都不清楚。所以這次戰鬥,從判斷情況到戰鬥部署,都是在倉促情況下進行的。戰例中寫的有些敵人具體情況,實際上是戰後才知道的,當時並不清楚”。陳耶也持類似的看法。

可見,24日晚至25日凌晨這段時間內,志願軍並沒有“確實掌握了敵人的行動企圖”,只是根據一些跡象,如炮聲、火光等,判斷敵已先我佔據溫井。對於敵人的進一步動向,當時也只是按照遭遇戰的可能做了安排,一面準備阻擊敵人北犯,同時也準備第二晚繼續向溫井前進。

2、志司、軍、師各級,均沒有伏擊戰的計劃或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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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主席在一九五〇年十月二十一日二十時給彭德懷等的電報中提出:“我四十軍欲先敵趕至德川,時間上是否來得及,如不可能則似以在熙川附近地區部署伏擊爲宜,請酌定”。之後更提出“令四十軍主力即在溫井地區廕庇集結”、“注意誘敵深入山地然後圍殲之”的設想,但當時主席遠在北京,這些電報顯然不是針對某個具體戰鬥所發出的指示。

據鄧嶽回憶,彭德懷曾當面指示他們,“在溫井一帶,準備做個口袋,相機殲滅一部冒進的敵人,打擊一下敵人的氣焰”。《彭德懷年譜》中亦記載,10月23日晚一一八師到達大洞附近,彭德懷“命該師迅速向溫井方向開進,佔領有利地形,設伏殲敵”[29]。

雖然鄧嶽的回憶很生動,但細考起來,彭德懷令該師埋伏殲敵的說法,難以成立。當時敵我雙方均在運動之中,對敵情瞭解尚不清楚,如何能將部隊行動限定爲“設伏”呢?同一天晚些時候也去看望過彭德懷的四十軍軍長溫玉成就否認曾得到過伏擊的指示。據和鄧嶽一起去拜訪彭德懷的師政委張玉華回憶,彭德懷當時要求該師的是,“目前還要按原計劃,爭取趕到預定地區進行防禦”。褚傳禹也明確指出:“上級沒有交待我們在兩水洞、豐下洞地區伏擊敵人的任務。部隊入朝後,任務是在球場一帶組織防禦。開進中,師裏幾次提出要354團‘提高警惕,準備隨時與敵遭遇’,並沒有部署在哪裏伏擊敵人。這次戰鬥,是由於敵情變化,被迫進行的。戰前,團裏沒有伏擊的準備和決心”。

3、從作戰部署上來看,也不是伏擊戰的部署。這一仗打贏了,卻還有爭議?其實這正體現了嚴謹

鄧嶽回憶:“我們在兩水洞以北的483高地開設臨時指揮所,並確定了具體打法。考慮到,兩水洞、豐下洞地區爲一千多米寬的谷地,由溫井經北鎮至楚山的公路貫穿其間,是敵人北犯的必經之路,公路南側是九龍江(寬二十多米),北側是山地,樹林密佈且靠近公路,便於部隊隱蔽和出擊。我們命令354團迅速隱蔽佔領豐下洞、富興洞地區有利地形,以伏擊手段,阻敵北犯爭取殲敵一部,並進一步查明情況。354團於25日1時接受任務,4時各分隊便做好了一切準備”、“25日清晨,當敵前衛營進入我伏擊圈後,擔任攔擊任務的師偵察營首先打響。”張玉華回憶:“部隊行至兩水洞地區時,得知敵人已先佔領了溫井,便就地宿營,準備天明後伏擊敵人”。

時在四十軍政治部宣傳部工作的李樹基的回憶似乎也證實了一一八師事先就有了伏擊的部署。李樹基稱:“師長鄧嶽同志是一位思維敏捷、決心果斷、作戰經驗豐富的指揮員。四、五分鐘後他看看手錶說已經四點了,敵人不會給我們太多時間來準備,我先提個方案,大家修改補充。他指着地圖說,敵沿溫井到北鎮的公路冒進,我們的部隊恰恰是沿着這條公路的北側宿營,我們不用作很大的調動,就可以依託這條公路以北的若干高地,居高臨下地趁敵人還未發覺我們打他個措手不及。三五四團營地就是我們最好的戰場,這個仗就要三五四團就地打。要他們立即佔領豐下洞、富興洞、216、409.5(應爲490.5,以下同。筆者注)、239.8等高地,特別是要他們留一個營守住216、409.5高地,這個營要把敵人放進來一直放到師前指鼻子底下這座小橋爲止(即兩水洞公路小橋),然後把口子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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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稍停頓一會兒說,這實際上沒有形成象彭總要求的‘口袋’,只是一次山地伏擊戰,戰鬥打響後,敵人可能狗急跳牆,徒涉九龍江逃跑,致使我們達不到全殲的目的。九龍江雖可徒涉,但水深一米多,沙灘又很寬,現在我們無法調動部隊過江去堵截。補救的辦法,就是利用九龍江這個地理條件,就讓九龍江和沙灘做我們的靶場,給他來個火力追殲,因此要告訴三五四團把團炮兵配置在豐中洞集中使用”、“大家都認爲這個部署很好很周密,一致同意趕快付諸實施”、“25日5點多鐘,敵機出動沿公路偵察。9點多鐘驕狂恃強的敵人毫不戒備,大搖大擺地乘車冒進。當敵尖兵班進至兩水洞小橋時,被我偵察連攔頭截住,小橋隨之爆炸,戰鬥首先打響”。

雖然以上的回憶略有參差之處,比如依照鄧嶽的回憶,作戰部署應該是25日1時以前就確定了,而李樹基的說法則該部署是當日4時前後才做出的(按照這一時間,實際上很難來得及讓部隊在天亮前完成部署了),但這可以視作爲記憶的偏差,毋庸置論。總之,按照以上這些回憶,一一八師事先就有伏擊的部署,具體規定了攔頭、截尾的部隊和任務,開始打響也完全是有計劃的行動。但這種說法存在兩個疑問之處難以解釋:

首先,師偵察連與敵先頭部隊的遭遇接觸並不是預期的行爲。軍史記載:“8時左右,敵尖兵分隊進至兩水洞西北,闖入師部駐地,師偵察連迅速進行抗擊”。當時師部駐地就緊靠公路,指揮車在路邊樹下停着,電臺也設在公路橋的涵洞裏,師首長和前指機關人員還在兩水洞村內休息。聽到槍聲才從屋裏出來,倉促跑上山。在村口的師偵察連也是臨時才佔領陣地,進行還擊的。鄧嶽自己在後來的談話中也提到,(當時)由於情況不明,在師偵察連與敵打響後,師指揮所倉卒上了山。

據三五四團三營82炮排八班長李德福的回憶,公路橋與炮排的陣地相距不遠,不過數百米。師部就在距離預計要發生戰鬥的地方不遠處紮營休息,是很不合常理的事。

有一種說法是敵人行進太快,擔任伏擊的部隊來不及通知師部。但如果一一八師已經有了伏擊的預案和部署,且規定了攔頭的部隊和位置(師前指鼻子底下的公路小橋),何以一一八師師指毫無準備地宿營於公路邊而不是預先上山,甚至連電臺都還設在預定要攔頭的公路橋的涵洞裏?既然要將敵人放至前指鼻子底下,何以連前指偵察連也沒有做好任何戰鬥準備呢?

溫玉成指出,當時“師偵察連是在宿營,是警戒,不是埋伏”。如果師前指已經下達了伏擊的部署,沒有理由說連先頭團都得到並執行了命令,直屬師前指且同駐一地的師偵察連卻毫無所知。因此,有人認爲,“從師指揮所倉卒轉移看,也不是伏擊戰。伏擊戰鬥,師指揮所應設在靠近主攻部隊的翼側,以便於掌握情況,指揮戰鬥。而這次戰鬥,師指揮所在打響前緊靠公路,受敵威脅時,緊急上山。象這種情況,一般是在遭遇情況下出現的”。

另一個疑問是,既然是伏擊戰鬥“扎口袋”,爲什麼道路另一側沒有預設伏兵?九龍江水深並非“一米多”,而是隻有50公分,“不成障礙”。敵人在受到九龍江北側高地誌願軍攻擊的情況下,完全可以徒涉九龍江而逃。作爲一般伏擊部署的常識而言,九龍江南側也應該部署一支部隊,以收“甕中捉鱉”之效,但何以慮不及此呢?

按照李樹基的解釋,是因爲調動部隊在時間上來不及,鄧嶽決心不在南岸設伏,而用“火力追殲”的方式殺傷敵人。在戰例材料中提出的理由是,“谷地南側高地距公路較遠,且道路較少,不便於軍隊機動。谷地北側高地叢林濃密,村莊道路較多,且緊靠公路,便於軍隊隱蔽集結與機動”。

這一仗打贏了,卻還有爭議?其實這正體現了嚴謹

但是,也有人認爲:“九龍江南岸地形也很好,一般情況下是要派伏兵,形成口袋,而這次戰鬥卻沒有這樣部署”。由五萬分之一戰例地圖上看,如志願軍能以一部控制九龍江南岸駕洞、巖下洞、蘆洞附近之252、226、251.5等高地,則徒涉九龍江之潰敵將無所逃遁。

據當時三五三團副團長邢維邦回憶,“上午師偵察連與敵人打響後,作戰科長又電話通知讓我們派一個營出擊。當問向哪裏出擊時,電話不通了。事後才知道師指揮所上山了。由於情況緊急,我帶3營由九龍江南岸向前插下去,因爲地形不熟,沒有插到位置,讓敵人跑了不少”。戰例中亦稱:“因第353團第3營無良好的運動道路,未能及時到達預定地點,故該敵未能全殲”。

三五三團三營臨時由南岸穿插下去,的確會遇到難覓良好的運動道路的問題,但已經沿九龍江北岸佔據有利地形的部隊,“25日1時接受任務,4時各分隊便做好了一切準備”,完全有時間派一部徒涉九龍江預先佔據對岸的部分高地,爲什麼事前竟毫無動作呢?如果確實需要在南岸設伏,或令三五四團派一部過江,或令三五三團提前由九龍江南岸穿插下去,是通常的做法,但實戰中卻沒有這樣來部署。如果是戰前就已經確定不需要在南岸設伏,而用“火力追殲”,那麼何以戰鬥開始之後,又改爲要三五三團派隊出擊呢?這也是事先就有伏擊部署之說所難以解釋的。

對此,褚傳禹認爲:“伏擊戰,是預有準備,在部署上,一般是採取口袋戰術,或者是形成夾擊態勢,以實現伏擊決心。而這次戰鬥,卻沒有來得及調整部隊,是按開進序列展開的,部署也是應急措施。那時我們想過,如果不能和敵人相遇,還是要向預定地區開進的。如是伏擊戰,團裏在公路以南也會派點部隊,形成夾擊。因爲沒有伏擊任務,就沒有這樣部署。353團緊跟師指揮所,如果是伏擊戰部署,又是出國第一仗,師裏一定會從353團派個把營,部署在公路以南。那時也沒有這樣部署”。陳耶也認爲:“如果是伏擊戰,我們在公路以南至少要部署一、兩個連,形成夾擊態勢,不會讓敵人跑那麼多”。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之所以一一八師先頭團事先就宿營在山上,客觀上形成了“伏擊”的態勢,是因爲當時敵機非常猖獗,部隊出於防空的考慮。作爲主要當事人之一的原一一八師師長鄧嶽,雖然在正式出版的回憶文章中,將這一戰鬥描述爲預有準備的伏擊,但在某些場合下,也承認戰鬥性質屬於“遭遇戰”,甚至“很肯定的說是遭遇戰”。

總之,由情況的掌握、決心和部署來看,兩水洞戰鬥應該屬於“預期遭遇戰”而非“伏擊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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