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8月,山西全省法院震懾和促使48419個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義務。 劉小紅 攝

中新網太原10月12日電 (劉小紅)近年來,山西全省法院多措並舉破解“執行難”問題。記者12日從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具有履行能力的男子身家上百萬欠別人20萬,卻拒不還款,終被當地檢察院批准逮捕並提起公訴,後在庭審前連本帶息全部還給債主。

近年來,山西全省法院多措並舉破解“執行難”問題。 劉小紅 攝

據瞭解,王某某與程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孝義市人民法院於2013年8月12日作出民事判決,判令被告程某某給付王某某借款20萬元整。判決生效後,程某某未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王某某於2013年9月24日向孝義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孝義市人民法院於2013年10月20日作出執行通知書及執行裁定書並送達被執行人,被執行人程某某於2014年先後給付王某某少部分款項後再未給付。

孝義市人民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查明,被執行人程某某名下有位於孝義市府前街永鑫商業樓商鋪,其將該商鋪抵押於呂梁孝義匯通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衆路支行用於貸款430萬元。程某某於2014年7月、2015年9月、2016年2月、2016年9月四次將其商鋪中的部分房屋出租,獲得租金170000元,但被執行人程某某未將其獲取收益的情況告知人民法院,也未將該款項用於履行本案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遂執行法院於2017年1月16日將被執行人程某某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17年2月7日,孝義市公安局刑警隊傳喚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對其訊問後予以刑事拘留。經公安偵查:被執行人程某某名下有位於孝義市府前街永鑫商業樓商鋪;程某某四次將其商鋪中的部分門市出租,並獲得租金170000元;程某某名下還有一輛福田牌小型汽車。2017年2月22日,孝義市人民檢察院對程某某批准逮捕,2018年1月24日被取保候審。2018年1月19日孝義市人民檢察院以孝檢刑一刑訴(2018)49號起訴書指控程某某犯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依法向孝義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孝義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程某某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爲已觸犯法律,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但程某某當庭表示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庭審前已全部付清欠王某某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王某某亦對程某某表示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2018年3月14日孝義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書,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對此,山西法院法官表示,此案有效懲治了拒執犯罪,維護了司法權威,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據瞭解,爲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全面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違法犯罪行爲,也爲敦促全省法院在執案件的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山西省高院發佈了8條通告。其中,其中,具有公職人員等特定身份的被執行人,應當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對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特定身份被執行人,除依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外,還將向相關部門予以通報,建議有關職能部門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截至2018年8月,山西全省法院累計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42539例,司法拘留判處拒執罪3500餘人,震懾和促使48419個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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