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丨發生交通事故,這麼處理可能會演變成故意殺人!

案件回放

普法丨發生交通事故,這麼處理可能會演變成故意殺人!

王某駕轎車在路口與前方季某駕駛的同向行駛電動車追尾碰撞,造成季某受傷、兩車受損。事故發生後,王某未報警,也未撥打急救電話,而是將季某抱入車內,駕車離開現場,駛往醫院。但在其間的4個多小時裏,王某既沒有給季某實施救助措施,也沒有打求救電話。到達醫院的王某,直接將季某抱入一樓門廳東側通往衛生間的樓道門並駕車離開。幾分鐘後被害人季某被發現,後經檢查已死亡。

經鑑定,季某是失血性休克死亡。最終法院審理認爲,王某的行爲已構成故意殺

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爲何交通事故會演變成故意殺人?

王某的故意殺人行爲是間接故意而不是直接故意行爲。直接故意殺人有明確的殺人目的,對其行爲會引起被害人死亡的結果,抱着希望的態度;而間接故意殺人,對被害人的死亡結果並不積極追求,而是採取放任的態度。

普法丨發生交通事故,這麼處理可能會演變成故意殺人!

上述事件中,王某和季某並不相識,並無明確的殺人目的,也不希望和積極追求被害人死亡。但在長達4個多小時的駕車中,王某明知被害人身體流血,卻不積極施救,放任被害人死亡結果的發生。在送至醫院時,發現被害人死亡後,又將被害人遺棄逃離,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圖。從王某的主觀心態和行爲看,符合間接故意殺人的犯罪特徵。

普法丨發生交通事故,這麼處理可能會演變成故意殺人!

發生交通事故的正確處理流程

一、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處理方法有兩種:

首先,如果對事故沒什麼爭議,記錄好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後,就可以離開了,事後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

其次,如果雙方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就應該立刻報警。

二、交警接到報案後,有幾種處理方法:

一是適用簡易程序處理,並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

二是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的兩種情況。

各方當事人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爲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當事人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就不再受理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也就是啥時候法院接管了,交警就不攙和了。

三、車輛在道路以外發生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處理。車輛、行人與火車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發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相關文章